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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起因 (第2/2页)
床上躺着,我需要思考,而黑暗利于人思考。
时间并没有多长,我当然没有忘记自己是因为什么被易旵囚禁在这里的,可这跟那个程天有什么关系?
那是一个月前的事了,十月的天还算不上冷,白日里依旧能让人感到火辣辣的烘烤,只在夜幕降临时才有些许凉意袭来,比起往年算稍微好了些。
我站在夜幕里昏黄的路灯下背着一把电吉他站在马路边,拉了拉身上被吉他包的袋子勒到变形的粉色T恤,把T恤一角随意的塞进蓝白相间的牛仔裤里,从兜里掏出香烟和火机,这是打发时间最好的佳友。
这个点避开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街道上只有零星的路人,很快一辆米白色的Taxi就停在了我面前。
我低眉瞅了眼刚送到唇边的香烟,又抬眼看了看盯着自己上下打量的Taxi司机,“是您叫的车吗?”
我点点头,想了想还是把香烟装了回去,上前一步拉开出租车后车门坐了上去,“去726。”
“好嘞。”司机从后视镜里用异样的眼神打量着我,被我发现后又迅速移开了。
726是一间高档娱乐会所,几层高的大楼容纳了客人所需的一切场所设施,可以说是个专供有钱人消遣或穷人被消遣的地儿。
我在这间高档会所里驻唱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一个月前我背着一把电吉他出现在726的经理办公室时也是像今天这样差不多的时间,当时值班经理在办公室刺目的水晶吊灯下只问了我两个问题就收留了我。
“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愿意接客吗?”
第一个问题我回答的很是肯定:知道。
第二个问题我回答也很绝对:不愿意!
我当时以为经理会打发我回去,没想到却出乎意料的把我留了下来。
由于我长了一张足够好看的脸,一个多月里经理帮我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骚扰者,对我算是照顾有加,我也算是遇到了贵人。
虽然我并没有要求他这么帮我。
我并不是对男人不感兴趣,来这里工作就是我前男友推荐的。
刚来A城不久的时候我是交过一个男朋友的,对方长得帅身材棒,可以说完全符合我的择偶标准。
我和对方在一起也浓情蜜意了几个月,他带我见了他的父母,朋友,说会跟我在一起一辈子。
而在一个多月前他却忽然要求我辞去在另一家pub的驻唱工作,劝我到726,他在我耳边把726的好絮絮叨叨了好些天,实在是很让我烦心。
而那个说会一辈子跟我在一起的男人却在我面试成功的当天就跟我提出了分手,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见过他,这曾让我一度怀疑他是726找来拉我的托。
其实今天我是可以不用去会所的,二十分钟前经理给我打电话通知我今天排到我轮休,并嘱咐让我在家好好休息。
我还没来得及提醒他明天才轮到自己休息呢电话就被挂断了,本来我想回拨提醒经理一声,转念一想反正也要去,到会所再说吧。
下车付了钱我在司机“果然如此”的眼神里跨步迈进726。
人们总喜欢对自己不了解的一些事一些人加以揣测,认定,甚至唾弃。
我对这些早已司空见惯,并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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