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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三年之后 (第1/2页)
第二十四章 凤鸾五年,沙城。 沙城地处北疆,临近匈奴,过去常有小股的匈奴骑兵南下骚扰,由于明珠公主和亲匈奴大单于,这几年来北疆少有战事,沙城人终于过上几年安居乐业的生活,在物资匮乏的偏远之地将原先凋敝、荒凉的边疆小城发展得热热闹闹,百业兴旺。 这几年,大云和匈奴开放贸易互市,大云的茶叶丝绸和匈奴的骏马黄羊都成了紧俏的行货,大云的商人们打南边带着低价收购的货物赶到关市,和匈奴人以物易物,换得匈奴马、牛、羊等,再运回云朝腹地贩卖,大商人如此来往一回就能赚得黄金巨万,小商人也可赚得盆满钵满。 沙城是离关市最近的城市,南来北往的商贩都要在此盘桓数日,以补充缺少的食物和水,休憩疲惫的人马,这也催生出许多以此为业的食肆和客栈旅店,以匈奴独有的黄羊做食材的饭馆最多,概因黄羊肉质鲜美细腻,在此处又价钱便宜,不管是腰缠万贯的巨商大贾,还是满口袋只有几个铜板的贩夫走卒,都喜欢吃,也都吃得起。 最富盛名的是一间羊肉馆。 老板娘是土生土长的沙城人,做得一手好黄羊,不管是大炖黄羊肉还是党参黄羊汤都是当地一绝,黄羊肉一出锅,那香味儿能引来半城食客。 今儿也是。 食客满座。 来吃羊肉、喝羊汤的大多是北上行商的商贩,和他们雇来的镖客脚夫,换言之,都是五大三粗的男人,可今儿一间羊肉馆离灶最近的小方桌上,坐了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儿,看上去就像是枚让黄沙围绕着的珍珠。 那是个不过三四岁的小女娃儿,脑袋很大,身板儿很小,稀稀疏疏的头发在头顶扎了个小揪,眼睛又大又黑,水灵灵的,双手捧着一大块带骨头的羊肉,啃得正香,她身上的衣裳一看就是好料子,手上还戴了个金子打的手环,手环上坠着个一动就叮铃响的铃铛。 叮铃,叮铃。 常来的食客摸着下巴,打趣道:“老板娘,这是你姑娘?不是吧,长得忒俊,和你一点儿都不像。” 老板娘抄着大勺作势要打他,恶声恶气道:“瞎了你的狗眼!哪儿不像了?我俩明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食客们哄堂大笑。 老板娘把大勺放回锅里搅了搅,说:“笑吧笑吧,小心老娘往你们汤里放巴豆!” 食客去逗女娃儿:“小姑娘,那个恶婆娘是你娘吗?不是吧?你咋自己在这儿呢?当心她把你留在这儿不让你走了!” 离得近了,他方察觉这女娃儿的眼睛有多漂亮,瞳仁好似两粒罕见的黑珍珠,还是双难得的凤眼,又好看又特别,不知她的母亲长得有多美,才能生下这么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跟观音座前的金童玉女似的。 女娃儿放下羊肉,拿绸帕擦擦手上的油,漆黑的眼珠转向食客,说:“你是拍花子的?”? 食客一愣。 女娃儿的声音比她手腕上的金铃铛还清脆:“你要是拍花子的,最好离我远点儿,我爹杀的人牙子比你见过的都多。你要不是,也离我远点儿,我讨厌你身上的味儿,又臭又腥,难闻极了。” 食客:“……” 一间羊肉馆的老板娘和食客们都哈哈大笑。 女娃儿捧起比她的脸还大的海碗,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口羊肉汤,一点儿没觉得自己说的话有多么惊世骇俗,这么小的小女孩儿在长相凶恶的壮汉的逗弄下还能表现得这么淡定,真让食客们开了眼界,沙城不愧是沙城,连个小娃儿都俨然一副见过大世面的模样。 那食客讨了个没趣儿,讪讪地坐回去。 羊肉馆内的笑声还没停,一个个儿很高、脸很俊、背后还负着一把锈迹斑斑的破剑的年轻人走了进来,眼尖的食客一下儿就看出这年轻人衣裳下摆有干掉的血迹,不禁心头一沉——这人是什么来头?是马贼、是官差,还是镖客? 没人知道。 年轻人的眼珠很黑,目光在羊肉馆转了一圈儿,最终落在女娃儿身上,他大步走过去,一把将女娃儿抱起来,还把她放在腿上颠了颠,抱怨道:“又一声不吭就往外跑,你知道爹有多担心?不是说好了等我回来再来吗,咋连这么一小会儿都等不了?谢重华,我看你记吃不记打,万一让拍花子拍走了看你去哪哭!” 年轻人还想喋喋不休地抱怨。 女娃儿已然把海碗送到他嘴边。 年轻人只好咕咚咕咚喝汤。 半海碗党参黄羊汤下肚,通体舒泰,他也忘了训斥“记吃不记打”的女儿,专心致志地吃起黄羊肉来。 女娃儿手腕上戴的金铃铛叮铃叮铃地响,仿佛比原先欢快不少。 来自大江南北的商贾们也带来大云各地的消息,谁都喜欢在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时候天马行空地胡扯一通,显摆自己的消息比谁都灵通,这也是发掘商机的大好时机,哪儿茶叶收成好价格低,哪儿药材紧缺收价高,诸如此类,都能在这样的闲谈中显出蛛丝马迹。 有个打云都来的商贾和同行们高谈阔论。 “哪儿说理去!谁能想到白布的生意那么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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