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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第2/2页)
像这样的话,万重山会被人抢走一样。 可是他为什么会怕万重山被人抢走呢? 陈墨还没想明白,另一个帅哥就匆匆推开门走了进来,顿时吸引了陈墨的全部注意力,让他把原本想要想清楚的事情,全部都抛到脑后去了。 7.想要学会如何做爱 陆宇明显然也才从实习的公司回来,身上还穿着西装,在一干穿着卫衣牛仔裤的学生之间就显得特别的显眼,他的头发有被好好的打理过,似乎定了型,剪的是非常适合他的头发,留出了一截额头,整个人看起来熠熠生辉。 他确实是个十足十的帅哥,举手投足间都很有气质,他先跟万重山打了个招呼,然后坐在他的旁边,目光落在陈墨脸上,轻笑道:“这就是你们家的小朋友?” 陈墨被称呼为“小朋友”有些害羞,又觉得这个称呼显得很可爱,就没有反驳,乖乖巧巧的朝他露出一个笑容来,“你好,我叫陈墨。”他又拉着许攸,“这是我的好朋友兼室友许攸。” 陆宇明的目光便从他的脸上落在许攸的脸上,嘴角噙着一点笑意,打了招呼。他连声音都很好听,陈墨简直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最后巴巴的捧了菜单送到男人的面前,问他爱吃什么。陆宇明是个利落的性格,叫服务员过来,翻着菜单连着点了几个菜,又抬起头看着面前两个小朋友,“你们有什么不爱吃的吗?” 陈墨只顾着花痴,根本还没听清楚男神说了什么,万重山已经道:“沫沫不爱吃西蓝花,换成菜心,还有菜里面不要放洋葱和姜末。” 万重山说的话陈墨就听到了,他想阻拦都没来得及,他有些苦恼的想着,男神会不会觉得他很挑食啊? 陈墨确实有些挑食,平常没那么爱吃蔬菜,不过他今天努力想要表现的好一点,所以都没有去动那盘他平常最喜欢的猪蹄,筷子一下一下的落在那盘青菜上。但他平常最喜欢吃这里的猪蹄了,做的又香又劲道,而且表皮都被烤过,所以一点也不肥腻,他光是闻着香味肚子里的蛔虫就一个劲的催促他去夹猪蹄了。 不过他在男神面前得保持一点形象,那种捧着猪蹄乱啃的样子绝对不行。 陈墨有些苦逼的咬着青菜,一边时不时的偷看一眼男神。经过介绍,陈墨才知道男神居然跟好友许攸是一个地方的,可以互相说家乡话,这让他羡慕极了。他更嫉妒的是,许攸一点也没有要顾及形象的样子,戴上一次性手套就开始拿着猪蹄啃,连着啃了两个,看到盘子里最后一个的时候,他偏过头来有些意外的看着陈墨,“沫沫,你今天不吃猪蹄啊?” 陈墨忍痛别开了头,“我不吃,我爱吃青菜。” 许攸坏笑起来,“你不吃的话我就吃了哦,今天的猪蹄味道真的超棒的,骨髓都能吸出来,特别香。” 陈墨光是闻着味就知道香,他咽了咽口水,心里正在天人交战着,一边是男神一边是他爱的猪蹄,最后到底还是忍痛割爱,埋着头像小兔子一样啃着自己碗里的青菜,“我不吃,你吃吧。” 许攸将最后一个猪蹄拿走,陈墨心都在滴血,只能机械性的嚼着嘴巴里的青菜。另外两个人似乎正在谈学校里的事情,陆宇明听到许攸的话才结束了话题,笑道:“我们以前也很喜欢这里的猪蹄,还要吗?要的话再点一盘。” 许攸摇摇头,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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