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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第5/5页)

净。

    从小到大,她都是同学眼中的榜样,老师心头的骄傲。她聪明,谦逊,温柔,美丽,让人不由自主地想靠近,拼尽全力去触碰。

    同时,她还有无人能比的家世。陆家世世代代都是这个国家的建设者与掌权者,而她的父亲陆徽年更是一代翘楚,是世界五百强企业的拥有者,也是国内家喻户晓的名人。

    在她的身边,仿佛星辰只为她闪耀光芒,新雪只为她洗净铅华。她好像就该傲立于人群中央,接受世俗敬仰目光的洗礼。

    别人倾尽一生都奔波在去往罗马的路上,而她陆辰雪,生来就在罗马城中央。

    向她表白的王子接踵而至,为她守护的骑士赴汤蹈火,她本该像所有的公主一样高傲而优雅地踏上众人用玫瑰为她铺成的锦绣前路,可她却偏生入了满是荆棘乱石的荒僻鼪鼯。

    至此,危阽之域,心之所向,便是万劫不复。

    她说,她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

    她说,那个人就像杂草一样顽强而繁盛,或许只是一阵春风吹过的空隙,顷刻便覆盖了她的整颗心。

    不对,那样金贵的一个人,应当是一朵尊贵却寂寞的路易十四玫瑰。

    是这样的吧。

    陆徽年。

    ……爸爸。

    *

    陆辰雪从来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

    她只知道自己是父亲二十岁那年的一个意外,他本可以散些钱财,抛下她继续做那个自由自在的风流少爷,可不知为何,兴许只是在那样大的一个风雪天里,这个温热的小婴孩贴在他胸膛的温度让他产生了恻隐之心,他终究还是把孩子留在了自己身边。

    这才有了之后的陆辰雪。

    那时的陆徽年并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他自己尚在接受学校教育的年龄,更别说去教育一个像初雪一样干净的孩子。他只能用尽自己的爱意去浇灌,为他的小公主搭建一座充满温暖与爱的城堡。

    陆徽年并不是一个多么检点高尚的男人,恰巧相反,他混乱,浪荡,贪恋灯红酒绿,衣冠楚楚的皮囊下掩藏着一颗纸醉金迷的腐朽内心。

    他最喜欢用皮鞋跟踩在形形色色男男女女的脸上,挥舞着皮鞭看他们如牲畜一般在他身下哭喊着臣服,这让他产生了无形的快感,好像自己就是征服这世界的无冕之王。

    但这些,在自己的小公主面前都得尽数藏起,只能让眼中那仅剩的一点阳光全部倾洒在女孩天使般柔嫩的面庞。

    他为陆辰雪种了满满一花园的粉色玫瑰,每当花朵盛开的季节,他会在花园中央放上一把镶嵌着钻石与各色宝石的水晶椅,铺上软软的兔毛坐垫,将童话书中公主的后花园放到了眼前。在春天晴朗的午后,他让女孩骑在自己的脖子上,满花园奔跑着捉蝴蝶,追逐太阳西偏的光芒。

    直到夕阳西下,当天边的云彩被阳光染成了花园同样瑰丽的粉红,他牵着女孩的手,让她走向中心最高贵的宝座,然后拿出一把尤克里里,单膝跪在他的公主身前歌唱。

    “Quand il me prend dans ses bras.”

    当他拥我入怀。

    “Qu,il me parle tout bas.”

    低声对我说话。

    “Je vois  vie en rose.”

    我看见玫瑰色的人生。

    “爸爸,这是唱给谁听的歌啊?”女孩学着父亲,嬉笑着去拨弄乐器上纤细的弦,拨出一阵乱糟糟的声音。

    “这个啊……”

    陆徽年笑着握住女孩一双小小的手。

    “这个,是唱给最爱的人的歌。”

    “如果有一天阿雪遇见了想要牵着他的手共度余生的人,就把这首歌唱给他听,好不好?”

    *

    “那爸爸赶快教会我,我要唱给爸爸听!”

    “不行哦,爸爸呀,只能陪你走完人生中最短最短的一程路。”

    “为什么啊?阿雪最喜欢爸爸!要永远陪在爸爸身边!”

    “但是阿雪总会长大,身边会有更多的人陪着阿雪走得很远很远,到那时你一回头,就看不见爸爸啦。”

    “那为什么爸爸不能跟我一起走呢?”

    “因为爸爸身边,也有很多很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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