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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洪荒 (第1/2页)
久别见到苏常的时候非常意外。 他原本以为苏常被孟婆扣在了地府,从此以后就永远留在那儿了,可却没想到自己还能有再见到他的一天。 苏常见到久别的时候也挺意外的,只是他意外的是久别竟然褪去了那一身暴虐气息,改头换面打算好好做人了。 久别和他们都不一样,他既不是神仙也不是妖怪,更不是凡人——硬要给他分个类别,那大概只有“神魔”这个词能够描述清楚他到底是个什么物种了。 久别比他们活得都久,只是因为作恶太多,早早被封印,不知道睡了多少年,才又被召唤出来——这事儿还跟苏常和久违脱不开关系——他被召唤出来以后,召唤他的那个妖怪没能操控他多久,就被他跑了,随后他单方面撕毁了契约,为躲避仙人们的追踪,逃到了魔界——然后就如镰刀割麦子一般,迅速荡平了整个魔界,成为了当之无愧的魔王。 只不过英雄都容易为美人折腰,魔王也不例外——自打久别见到含殊的第一眼,他就跟吃了消骨散一样,就差没烂在含殊脚边了。 后来久别冲冠一怒为红颜……不,他既没有冲冠也没有一怒,他只是率领着整个魔界向天界俯首称臣了。这下天帝再也没有什么理由不同意将自己那整日要死要活的女儿嫁给魔王这件事了。 含殊喜欢摆弄花花草草,又是老君的关门弟子,久别干脆寻了处灵气充盈的清净地方,给自己心尖尖上的人儿建了座药园,从此再也不理会魔界那些鸡毛蒜皮的破事儿,窝在这儿专心陪媳妇。 苏常下忘川的时候久别才遇见含殊不久,所以他光听昼筝说自己死了以后久别娶媳妇儿了,却不知道其中的弯弯绕绕。 苏常惊叹于久别的改变——从前久别为了跟他们去街上玩儿,偶尔也会幻化出如今这副青衣公子的模样来,可大多没有外人的时候,他就会变回那青面獠牙的样子,甚至还把彦甫吓哭过——久别自己都说,他变成人的时候,身上那酸腐气息他自己都受不了,可如今他却愿意为了他的爱人保持这副模样;而且以前的久别浑身上下的坏毛病数都数不清,就连苏常那么温和的一个人,见了他都想往死里揍他——如果是刚接触久别,大概觉得他就是个没什么文化的暴发户,可如今他却收敛了许多,虽然讲话偶尔还是会蹦方言和脏字儿,却比以前好了太多。 果然,爱这个东西,能让人改变很多。 久别领着苏常和久违往里走,一路上只顾着跟苏常聊天,把他的拜把子兄弟忘得一干二净——毕竟苏常身上让他感到好奇的事情太多了,至于久违,那龟孙子还是他亲手抓回来扔进炉里的呢,他这几年的动向久别都了解得一清二楚,就算聊起来也不过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他才没兴趣把陈年旧事扒出来一遍遍地嚼。 “地府那边现在咋样啦,那老太婆没生气了吧?”久别小心翼翼地捧着手里的小黑兔,朝它呲了呲牙,“不听话吃了你哦。” 小黑兔瞪着他,张口“呸”了一声。 久别哈哈大笑,一脚踢在裸露的树根上,被绊了个趔趄,手里的小黑兔飞了出去。 苏常的心猛地揪了起来,赶紧跑过去把儿子捡起来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地瞅——幸好这兔崽子跟他爹一样,有落地就滚的绝技,没受什么伤。“久别你真是,以后你有儿子了也这么摔吗?” 久违跟在久别身后,趁着他还没爬起来,照着他屁股补了一脚,悠哉到:“就他这怂样,想有儿子,还得等几百年。” 这话立马戳到了久别的痛处——久别是个软耳根,特别怕老婆,这已经是六界皆知的事了。 于是久别跳起来要跟久违掐,苏常连忙拦住,“你们俩怎么跟没长大的小孩儿似的,快住手。” “久别带我去挖萝卜,久违在外面等着,别捣乱。”说着苏常就抓起了久别的胳膊,无情地抛下了蹲在原地像条大狗似的的久违。 苏常拽着久别一路走得飞快,小黑兔在他怀里缩着,看着满眼的绿色兴奋地“啾啾”直叫。 久别的药园里什么都种,甚至还有一撮白菜,看得小黑兔两眼冒光,恨不得扑上去吃它个昏天黑地。 “琳琅应该没生气了,她都没提那事儿了。”苏常在一片看着像是萝卜的地跟前停下,抱着小黑兔蹲下,掐了片萝卜缨子看了半天,疑惑到:“你少浇水了吗?这萝卜怎么蔫蔫儿的。” “她不气了就好,不然我以后都不敢去地府了……”久别瞥了一眼,赶紧拦他,“那不是萝卜,那是茛参,有毒的。” 先前久别为了久违的事在地府大闹一场,听说出事的孟婆赶回来之后看见地府那破败模样,简直火冒三丈,拎了一罐药汤就给久别劈头盖脸浇了个透心凉,并威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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