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下照不到的黑暗_第十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章 (第2/3页)

距离。

    星野泷走上前搂住俞尚。

    “如果你和兰姐结婚了,我会去的。”

    俞尚拍拍星野泷的背。两个人分开,星野泷独自离开酒馆。

    公寓楼下,早就已经开始空荡荡了。

    大树的落叶散了一地。黑暗的角落里也不会再跳出某个人,来吓唬自己。

    这一个星期,星野泷回归了以往的日子。

    想念着季萧,星野泷的心里来不及装下别人,树后某人却突然上前扯住星野泷的手,另一只手捂住星野泷的嘴,后退几步,把星野泷摁在树上。

    “这几天过的可好。”那声音贴着星野泷的耳朵。

    “梁俊峰?!”

    “真不乖,你应该叫我哥。”

    “不叫又能怎么样,你在乎吗?”

    梁俊峰舔了一下星野泷的耳朵,把星野泷翻过来的一刹那,直接压上去。外套蹭在树干上,沙沙沙作响。单薄的身子就算隔着衣服也被梁俊峰摁的生疼。

    “我快玩腻了,你准备好了吗?”

    “滚开!”

    “真是一点没变呢!”梁俊峰黑色的眸子眯起来,把星野泷看穿。

    星野泷挣扎着,梁俊峰低着头吻在星野泷的头发上。

    “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你的长发。”

    “混蛋!滚开!”星野泷怒吼,双手抵在梁俊峰胸口,借着树干把梁俊峰推开。

    梁俊峰踉跄了几步,调整好情绪,又不急着继续强势。

    “那个叫季萧的,他已经开始着手隐退的事了,用不了几天,他就会踏下心来找你。你曾经孤儿院的好友,如果知道欺辱你的人就在你身边,你说,他会怎么做?”

    “我不认识什么季萧!”

    “嘴硬向来不是最好的办法。”梁俊峰深吸一口气,“他退隐生涯但凡有一个污点,你都不可能再和他发生任何关系了。”

    “我说了,我不认识什么季萧!”星野泷握紧拳头。

    “我已经找到狗仔跟着他了。”

    “你个混蛋!”星野泷大步上来直接轮圆了拳头打在梁俊峰脸上。梁俊峰后退几步,伸手擦擦自己被打的脸。

    “我允许你生气。”

    “混蛋!我已经不会再被你玩弄了!”星野泷被愤怒冲昏了头,上来扯住梁俊峰的衣领,但梁俊峰确实比星野泷高,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

    梁俊峰实在不想放弃这个画面,这个一边哭一边逞强的孩子,不论何时都带着诱惑的味道。

    星野泷没有规律的挥着拳头,有些打空了,有些落在梁俊峰脸上,有些被梁俊峰的手臂挡住。但是发泄出来之后,星野泷的气息越发粗重。

    梁俊峰在挡住星野泷的再次挥拳后,一手掐住了星野泷细长的脖子。

    “你好好收拾公寓,该处理的处理好,下个月,我会来接你。别再想着离开,我会紧紧盯着你。”

    ……

    今天下雨了。

    程颐支开了辞海,借着黑夜去了酒馆。

    酒馆里冷清了不少,程颐坐在角落,要了一杯酒。

    熊丽在舞台跳舞时,发现了角落的程颐。一曲跳完,熊丽躲开人群,走到程颐面前。程颐的手戳在桌上,托着下巴。

    “来了。”

    “你怎么过来了,辞海呢?你一个人来的?”熊丽坐在程颐对面。

    “我也来体验一下你的生活。”程颐笑着,“离开舞团以后怎么样。”

    “你看到了,前途肯定是没有跟着你光明,但比跟着你自在一些。”熊丽坦诚相对。

    “你那个男朋友还在找你麻烦吗?”

    “我很久没见过他了。”

    程颐听完熊丽的话,沉默了,两个人气氛有些尴尬。

    “那个,”熊丽有些不适应这种尴尬,“舞团你还在练吗?”

    “嗯,领舞一直没找到。好在最近一直在上综艺,但是一旦有演出,基本不理想。”程颐喝了口酒,“怎么样,给推荐推荐吗?”

    “推荐嘛?”熊丽沉默了,这个机会给星野泷也是好的,但是星野泷下个月就要离开了。“我还真没有。”

    “有私心了?”程颐说笑到。

    熊丽忘了,这一场是星野泷的。

    舞池灯光暗下来的时候,星野泷上场了。流苏的舞裙摆动,脚上黑色的细高跟让整个人的气场都一样了。

    程颐没听到熊丽说的话,眼睛却被星野泷深深吸引了。

    “她,你熟吗??”

    “他下个月就要走了。”熊丽解释。

    “这个机会给她,我不信她会走。”程颐有些着急了,但看得出,程颐惜才了。

    “他不太好说话。”

    程颐全程目不转睛,看着星野泷。也许真就是男人更了解男人。星野泷的每一下扭动就好像是故意引诱一样,总是能在奇怪的地方抓住男人的眼光。

    在舞停之后,星野泷深吸一口气,下了舞池,熊丽在一旁叫住了星野泷。示意了一下程颐那个角落。星野泷明白熊丽的意思。

    星野泷坐在桌边,熊丽选择坐在两边都不挨着的凳子上。

    “我是程颐。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