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27 (第1/2页)
收的时节里,他们家没有田,陆铭远决定再去山脚下和刘猎户一起打打猎,一来可以让每日的饭菜丰富点,二来可以再攒点钱。 按照叶笙的说法,他手里有五十两银子,足以盖一间很好的青砖瓦房,剩下的钱还可以买几亩肥沃的田地。 叶笙说起这些的时候言辞神色间皆充满了向往,可是他想了想,还是决定等手里的钱再多些,去城里做个生意,让家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后,再攒钱盖房子,盖一栋他构想中的,能达到他的标准的房子。 刘猎户对于陆铭远的到来表现的很高兴,知道他要和他一起去打猎后更是高兴的合不拢嘴。 “兄弟,你不知道我按照你说的话,做出的那个捕兽夹子有多好使啊!” 刘猎户把手拍在他的肩上热切道:“平常逮住个野兔野鸡什么的我就不说了,可你知道不,就在前两天,我去打猎,突然听到了一阵嚎叫声,走过去一看,操,居然是一头野猪,它的脚被夹住了,疼的在地上翻,看我一来又立刻站了起来,可就它那打了折扣的战斗力对我来说还是事儿吗?没几下,我就把它射趴下了。” …… 就这样,他每天除了偶尔修修家里坏了几次的桌椅和漏风的房子,就是去和刘猎户一起打猎,基本上每天都能有所收获,只是收获的大小不同,大多数的时候一天下来能猎到几只野兔,间隔个一天能猎到野鸡野鸭之类的。 如此,他家里的伙食自然不用愁了,剩下的猎物他就拿去卖掉,一个多月后,他靠卖猎物又攒了五两多银子,据叶笙说,五两银子已经是一户好点的人家一年的收获了。 在这个小村子里,大多数农户都是一年到头勤勤恳恳的种田,收成好不好全看老天爷赏不赏饭,有时候雨下的多了,苗被淹了,或者雨下的少了,田太干了,都会让收成不好,一大家子人忙活一年,勉强混个有饭吃,能活下去。也有的人家,孩子生的太多,养不起,就开始把家里的女孩,双儿拿去卖掉。 因此,对于陆铭远一个多月弄回了五两银子,叶笙是很惊喜的,看着他的眼神也满是崇拜,他觉得受用的同时,心里却有点小小的遗憾,因为一个月了,他始终没再碰到类似野猪那样可以一下子卖几十两银子的大家伙。 这一个月来,每天他回来,叶笙都会立刻为他递上热水,摆上饭菜,陆铭远偶尔会抚摸着他又黑又长的头发,半是揶揄半是赞叹地道:“真是贤惠。” 不管多少次,叶笙在他的逗弄下都会变得手足无措,说不出话了,看他那种想反抗又不知该怎么反抗的模样就是陆铭远偶尔的乐趣所在。 有时,他回来的晚一些,叶笙就会在外面等他,或者直接去村口等他,次数多了,他每天就尽量早回去。时间长了,他才发现,他已经习惯惦记着一个人了,习惯的去想是不是有人在等他。 自从来到这里后,陆铭远就是天一黑就洗澡,然后上床睡觉,这时间比起前世来足足早了几个小时,可他仍是适应不了这样的作息时间,大多数的时候,还是躺在床上,闭着眼睛,脑子里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过了一段时间后,再不知不觉的睡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