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太早_14哥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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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哥哥 (第3/3页)

云臻说,“我是上大学才来本市的,之前在一个很小的地方上学,你可能都没有听说过。”景云臻笑笑。

    “可是你说话没有口音啊,”而且做派也看不出来是小地方出来的人,丛暮在心里说,“我还以为你是本地人呢。”

    “在这里待了许多年,不止口音,很多习惯也都慢慢改变了,但是很多时候,”景云臻说,“能感觉到自己和这个城市是有壁垒的。”

    丛暮想了一会儿:“我叔叔说,人跟城市的联系是通过亲人和朋友建立的。你现在有了我这个朋友,我的亲人就是你的亲人,我的朋友就是你的朋友,你和这个城市有了感情的连接,慢慢就会找到归属感的。你自己在这个城市觉得孤单的话,过年过节都可以到我家里来,我介绍我叔叔给你认识,他人很善良,对后辈都很好的。”

    景云臻的表情有细微的变化,他笑着说:“这就要见家长了?”

    丛暮脸红,讷讷不能言。

    恰巧这时手机来电,屏幕显示是丛安新。他们最近几日有些争吵,丛暮害羞,加之不愿意当着景云臻的面通话,于是拿着手机往大厅里去了。

    过了几分钟,景云臻见丛暮挂了电话,走过去与前台工作人员交涉几句。那边不知向谁拨打了一个电话,几句话之后抱歉地朝丛暮摇摇头。

    他回来以后就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怎么了?”景云臻问。

    丛暮戳一块蓝莓甜糕,他今天穿了一件金色的缎面棒球衫,浅蓝色牛仔裤和最新款限量版球鞋,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十七岁的男孩子相同的青春朝气,只是脸长的太好,皱一皱眉就值得无数同龄女孩前赴后继不做公主做骑士。

    他悄悄凑近景云臻,有点尴尬又有点失落地解释说:“他们前厅摆了一只很漂亮的花瓶,我看有点复古风,不像是好淘换的,问了问经理,他们说是老板从摩洛哥的一家古着店淘到的,是老板的心爱之物,不肯卖给我。”

    他有点艺术家的怪癖,喜欢淘换不容易搞到的工艺品。

    景云臻侧头去看那个据说很漂亮的花瓶,蓝琉金制品,下部蓝金色纹理光滑细腻的,上部雕刻出铜质金枝金叶和金鸟,造型非常别致。

    他给丛暮舀了一勺炸至金黄的姬松茸,看他松鼠一样闷闷不乐地吃,说:“你先吃,一会儿我去帮你问问。”

    于是等到吃完饭,丛暮就抱着那个蓝琉金花瓶快快乐乐地走出了饭馆。

    他觉得景云臻非常神奇,任何事情在他手里都可以迎刃而解,他并不邀功,也并不表现得热络,只说这些事情并不难做,你开心就好。

    丛暮只顾着乐,没留意,踉跄一下从台阶上往下栽。

    多亏景云臻本身离得他近,又手疾眼快,一把将人拦在了怀里。

    “有没有事?”景云臻拦着他的腰,那一刻用的力气,几乎能把人生生从地上抬起来。

    丛暮只吓了一跳,反应过来以后圈着手给他作揖,笑着说谢谢,又说:“云臻哥你在我身边,我能有什么事儿呀。”

    那一刻,他看见景云臻面色一怔,喉结动了动,一时没有说话。

    他不知是从哪一天起突然开始叫他哥哥,好像是有一天聊完微信说晚安的时候,语气很亲密的样子,叫完哥就火速下线躲被窝里害羞去了。

    丛暮并未在意景云臻的反应,拉着他往外走,说;“云臻哥,你这次帮我买下这个瓶子,那我又欠你一顿饭了。”

    景云臻伸手按开了车锁,但并没有着急上车,反而隔着一只花瓶虚虚的将手扣在丛暮身后的车门上,似笑非笑地说:“你以为我做这些,就为了讨你一顿饭?”

    丛暮真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呆头鹅,只知道看他哥的一张脸,意识不清地问:“那哥哥你想讨什么,你说我帮你。”

    景云臻笑出声来,丛暮的心里就像是被一缕春风吹皱的春水,他急着表明自己:“你相信我,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

    “哦,是吗,”景云臻空着的那只手抚了一下他的脸颊,上好的绸缎子似的,“你已经是男子汉了?”

    丛暮抱着瓶子靠近一点,说悄悄话似的凑在景云臻耳边:“我哥们儿说,那个以后,就算男人了。”

    景云臻愣了一下,眼神突然暗下来:“是吗?哪个以后就算男人了?”

    丛暮脸红了:“那个!你知道!就咱俩前些天那个……”

    景云臻一双狭长的眼睛盯了他半晌,突然笑了一声,说:“被操也算男人?”

    丛暮一时懵了,他不太懂,但也觉得景云臻这话似乎有些侮辱人的意味了。

    然而景云臻很快将那种表情掩饰过去,他又笑了一下,把那碍事的瓶子拿过来,抬起丛暮的下巴吻了一下他的嘴角,在他耳边说:“你知道什么才叫男人吗?下次你在上面自己动才叫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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