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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2/2页)
起头时,一抹暗红色的曙光正从远处划破乌蒙蒙的苍穹,天已经快亮了。 他摘下鼻梁上架着的细边眼镜,阖眼略显疲惫地靠在椅背上,抬手捏了捏山根,偏过头朝落地窗外望过去,万籁俱寂的城市被初升的太阳镀上了一层柔和的薄光,如同从光陆流离的长夜繁梦进入了休眠模式——这是温承书最喜欢的清晨,平静安闲的清晨。 沂市是个永远属于年轻人的城市,仿佛每天都有数不清的年轻人自以为在这里站稳了脚跟,却又在转眼之间迅速消失在如浪涌来的人群里,再次成为挤破了头想在这里扎根的茫茫分子之一。 温氏集团正坐落于这个城市最为繁华的贸易商圈中心,温承书的办公室在公司的最顶层,侧边朝阳的整面墙被打通成钢化玻璃材质的落地窗,视野极为开阔,放眼便能览尽繁华都市。 他从椅背上坐直了身子,桌角的盒子里那只白色的小鸟正将脑袋埋在雪白的羽翼下,乖巧而安静地酣睡着。他刚伸出手指靠近,小鸟便警觉地抬起了小小的圆脑袋,怯怯地望着他。 于是温承书伸了一半的手在半空中顿了顿,又收了回来。 提防意识还挺强,比它主人强点。 他捏了一小把小米洒进盒子里,这是昨天夜里回公司时老陈从安保室里那只鹩哥那儿讨来的口粮,小白鸟似乎不大愿意吃,只看了两眼就又将脑袋埋进了翅膀下。 温承书拿起手帕擦了擦手指,靠在椅背上盯着小鸟看了一会儿,莫名想起了那个看上去脑袋不太聪明的漂亮小孩儿,和他那位朋友戛然而止的半句话。 梦中情人? 这个词儿在脑子里一出现,他左边的眼皮便不由自主地跳了一下,裸露在外的肌肤也突然布上了一层细细的鸡皮疙瘩。 他仔细回想了一下和那个小孩儿短暂的初遇,强行屏蔽掉记忆里那部分难以言喻的画面后,心想也没什么特别的,或是能让人勾起什么特别想法的内容。况且就凭那小孩儿……那样不同寻常的个性,他那天的行为怎么都和英雄救美搭不上半点边儿,现在回想起来,甚至颇有点狗拿耗子的感觉。 但除此之外,他也实在想不到两个人还有什么别的交集。 被一见钟情这个可能性堪堪在脑子里闪过一刻,便迅速被他从脑中驱逐出去,这种事情在他这个年龄看起来实在有些啼笑皆非了。 确实曾有过不少人以所谓的一见钟情为借口追求过他,或者向他示好,他心里也一直再清楚不过名利场上的一见钟情钟的是什么。 那小孩儿却明显与那些人都不大一样,哪怕是连对他殷勤的方式都直白又单纯,特别是那双看到他便会笑起来的眼眸,干净得不掺任何杂质,就是透着股傻劲儿。 纵使他温承书看惯了好看的皮囊,也不得不承认那小孩儿还是足够吸引目光的,尤其是那双漂亮的眼睛,薄薄的眼皮儿,细长的眼尾微微上挑,眸子是澄澈而浅淡的琥珀色,笑起来时眼睛会勾出一道柔和的弧度,衬着眼尾那颗晶亮的小痣也温柔又特别。 ——可惜是个小朋友。 他伸手拿起眼镜戴上,起身拎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带着小鸟离开了公司。 “弟弟,以后,嗝……”邢野裹着一身酒气,勾着温宜年的脖子从学校对面的ktv里出来,一边凑到温宜年脸前说,“……以后你就是我亲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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