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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3/3页)
,因为拘谨而总笑的过于腼腆的嘴角,纤细瘦弱得仿佛一掐即碎的身体,根本毫无昔日他不停追忆的那个人的影子…如果仅从表面来看。 灵魂常被当作一种过于玄妙的存在,许多哲学家认为它虽存在又轻如羽毛,仅仅不过二十一克的重量却足以指明善恶与安息之地,牧基伦当然明白这些论调皆为凡人拙见,生命苦短的人们从来都看不破灵魂的本质,但他是知道的,比任何人都明白…灵魂是无机物的结合,与肉身般同样由宇宙间最微小又最具有能量的物质构成,没错,物质——既然是物质,那么就有无限的可能。 他不经意地笑了。 所谓可能,其中就包括民间传说里最津津乐道的转世。这正是那一天他所结下的,寻找梵绫的约定的含义。牧基伦,或者说叫金·斯托克更好,行走在世界四十二亿年的原因,简单概括起来竟只为了这样一个简明扼要的目的:物质的规律是生死反复循环的分子重组,而在无限的分分合合间,他相信在概率学上自己终能遇到与过去梵绫·利贝尔相仿,甚至完全一模一样的他,这便是转世。 想到这,他打量起安静地坐在自己对面看书的男孩,这天天气阴得很深,更显屋内二人气氛的尴尬,但他不愿移开双眼,在灵魂之前,所有的外貌都无关紧要……他记得斐亚克斯曾说,他陪在默西亚几年才看出对方躯壳下的真实,其实那确实是他难得的失误:到达他们如此的境界怎会一眼看不透人类那脆弱表皮?可他并不想责怪他,毕竟自己……也是个无法直视真相的懦夫。 是的,自第一眼见到默西亚,他已明白自己追逐的终点就在此次。 自己这些天来的犹豫,到底是不堪直视残酷的现实。 ——默西亚和梵绫·利贝尔或许是一个人,但一定不是同样的人…构成灵魂的那些碎片哪怕一致也毫无意义,它们已经分散得太久太久,这这场漫长的旅程中,它们曾去过哪?它们是否成与雨相随落在地面,还是与花叶的残片旋飞在狂风中?这些都无所谓,因为再也回不到过去,人这一生正如在漫漫长河到奔流间挣扎,江水永不停歇,每分每秒都洗刷着人昔日的痛苦,随之加以更为难耐的折磨,当你想要追忆时,却会发现踏不回那条旧河,世界是轮回循环的死局,却并非静止地迈向终末,而牧基伦是在这命运的大江里逆行的丑角,怀抱明知绝望的答案,等待重逢再无希望的爱人。 自梵绫·利贝尔死后,他便如此活着, 但如今,逆流而上的牧基伦走到了万丈深渊的边缘。 今天,他就要为斐亚克斯说出他的答案。 “默西亚。”他突然凑近男孩,轻声问,“你喜欢斐亚克斯吗?” 被问到这样奇怪的问题,男孩显然大吃一惊,不解地思考半天才说:“恩…喜欢啊!是他收养我,给了我一个家,我很喜欢卓奥友的大家…也很喜欢魔法!我感谢他给了我如今的生活!” 讨喜的答案,这是过去梵绫·利贝尔永远不会说的话…至少,他不会对斐亚克斯流出一丝一毫的好感。 “那,你会相信…人的轮回转世吗,就像各类神话中那样。” “不信。”默西亚坚决地说,“我看过那些故事,太荒唐了,就算两个人拥有同一个灵魂又怎样?我认为,人是独一无二的。” 牧基伦将惊讶埋于故作镇定的表情下,微微颔首:“独一无二?” “对,斐亚克斯曾对我说,人的根本在于他的内心而非躯壳,但转世是遗忘过去心灵的毒药,当记忆与感情烟消云散,人就再也不是过去的他了。” 默西亚的好学在这时体现的淋漓尽致,牧基伦很少能见到如他一般早熟智慧的孩子,可他的话却化作连本人都未能发觉的利刃,一点点将牧基伦千刀万剐。 四十二亿次又两千年的岁月在此给出早已知晓的解答。 “老师?”注意到年长者脸色的苍白,默西亚收起话头。 “我没事。”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干涩,来自自己梦寐以求的灵魂的回应令他一时抽力。 我…一直以来,究竟在渴求何物? “我有些累,你能先自己继续看会书,我马上回来,好吗?”牧基伦用尽最后的平静,摇摇晃晃走出课室,面前,斐亚克斯靠在走廊的窗边,逆光间,他只看到男人的金眸间满是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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