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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晋城闻秦色变,天价彩礼! (第3/5页)
在询问秦牧之前,他还专门找了擅长民事诉讼的律师。 询问了下该案件的处理方法。 得到的回复…… 和秦牧的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婚姻法特别规定的三种可以归还彩礼的情况,全部被他们巧妙的避开了。 “你们证都领了,还同居了,照理说……就算不再给彩礼,也没事吧?” 秦牧挑了挑眉,忍不住问道。 提起此事。 万中元又叹了口气:“证虽然领了,但对方人却消失了,对方父母一直打电话过来,说只有给了彩礼,才准双方再见面。” 这也是让他最无奈的地方。 但给了108万之后,对方又在加价。 他担心对方狮子大开口,也不敢再转钱过去了。 “消失了?” 秦牧本能察觉到了不对劲,但却说不出问题出在哪里。 “我之前问了律师,他说这种情况法律也不支持退还彩礼,除非离婚……” 万中元又接着说道:“但就算离婚,也只能申请退回部分彩礼。”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彩礼是合乎道德和习俗的聘金,并不非法。 结婚索要彩礼的行为,也不存在违法性。 如今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也不符合退还彩礼的相关规定。 可以说…… 这个彩礼钱,肯定是要不回来了。 他这次找秦牧,也只是想死马当活马医。 其实也没有抱多大的希望。 然而…… 秦牧仔细思考之后,认真说道:“如果想要回彩礼,这个官司还是比较好打的。”wap. “真的能要回彩礼?” 万中元咽了咽口水,神情一亮。 一百万不是个小数目。 就这么白打水漂,他当然不愿意。 “这个彩礼钱,是直接转给对方父母的吧?” 万中元连连点头。 彩礼钱,自古以来都是转给对方父母。 秦牧接着说道:“只要这笔钱,不被认定为彩礼,就可以了。” 他对这种索要天价彩礼的事,其实很反感。 彩礼,原本是个很好的习俗。 代表着礼尚往来的传统。 可现在…… 却逐渐成为了卖女儿的代名词。 网络上某些人的言论,同样十分恶心。 诸如父母辛辛苦苦拉扯大,就这么一个女儿,要点彩礼是应该的。 女儿嫁到另一个家,伺候丈夫公婆、打扫家务、洗衣做饭,折算下来,几十万一点都不多! 没一个字提钱。 但句句都没离开钱。 殊不知在几十年前…… 结个婚,不要房子,不要车子,彩礼也没有高到这么离谱。 双方父母置备聘礼和嫁妆,基本上都是家具、衣物这些。 而现在。 结个婚,要么啃掉父母半辈子的积蓄,要么年轻人自己承担各种贷款,累到死。 这也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单身。 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还能这样?” 万中元听完了秦牧的建议,突然没明白过来。 他转的就是商量好的彩礼钱。 居然还能判定为不是彩礼钱? “当然可以,一般来说,彩礼钱的认定要符合四个条件,分别是当地习俗、金额巨大、支付主体、支付时间。” 秦牧点了点头,简单解释了一遍。 当地习俗,指的是当地有彩礼这种习俗。 而在某部分地区…… 其实是没有彩礼习俗的。 女儿出嫁,反而女方家会给附赠巨额嫁妆,不是送车,就是送房。 而彩礼的金额也有要求,一般是三万以上。 几千块钱…… 不会被判定为彩礼。 支付和受支付主体,也必须是谈婚论嫁的双方家庭。 最后则是支付时间,一须在领取结婚证之前。 “你们领证的时间点,反而在支付彩礼之前,可以借此为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将这108万判定为不当得利,要求对方返还10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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