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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秦牧领进门,量刑靠个人 (第3/5页)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侵占罪…… 在量刑上,却显得较轻一些。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个罪即便是情节严重,也只有五年! 而盗窃罪…… 最高刑,却可以达到无期徒刑! 比如说盗窃国宝、珍贵文物等等。 这两个罪,看似相近,但却存在不小的区别。 一般来说。 两者在犯罪故意的内容和时间上不同。 侵占罪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自己业已持有的他人财物,犯罪的动机产生于行为发生之后。 比如说某出租车司机,收班的时候发现了乘客遗落的手机。 然后将其占为己有。 这样就不能将其定罪为盗窃,而应当将其定罪为侵占。 而盗窃罪一般是知道他人持有财物,或者是财物的拥有者,从而用秘密方法窃取了他人财物。 具有直接故意的目的性。 就比如说公交车上的扒手、小偷小摸等等。 此外。 侵占罪还要求行为人在事后具备拒不退还,不肯偿还的行为。 构成强行侵占。 而盗窃则不需要,即便被发现之后,主动退还了,也构成犯罪! 所以…… 三包法,并不适用于这次事件。 即便退一赔三,该追究的刑事责任,还是要追究。 但这两个罪名,还是具备一定的共性。 比如说侵占罪,要求的是非法侵占了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 秦牧将车放在了4S店的维修部进行修理,就存在代为保管的这种行为。 牛欢、常英才非法侵占,也是说得通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罪名的认定。” 张玮深吸了一口气,将辩护思路认真整理了一遍。 只要能成功将盗窃罪辩护成侵占罪…… 将获取最大幅度的减刑。 想做到这一点,需要在罪名的构成要件,以及当事人的动机上下功夫。 “看来得去见见当事人了。” 他皱了皱眉头。 不知怎的,总有种不是很好的预感。 …… 养老院。 耐心等待了一天。 秦牧再次前往了4S店,将自己一波三折的车给开了回来。 在4S店的时候。 他发现所有人看自己的眼神都有点怪怪的。 和以前有着明显的不同。 似乎是…… 在看瘟神。 没错。 那就是一种看瘟神的表情,就连保洁阿姨见到自己都开始绕道走了。 负责接待他的朱莉,也是毕恭毕敬。 张口闭口就是“您”。 生怕自己生气。 “这下车子应该没问题了吧?” 将车听到了养老院外。 秦牧再次喊来了宋天成,让他帮忙试试手感。 防止再出现之前的“意外”。 半个小时后。 年近八十的宋天成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主驾驶。 给出了测评结果:“这才是新车的感觉,没啥毛病,就是不耐撞,以前我开坦克,看到障碍物就没躲过……” 秦牧满脸黑线。 有些无语。 他要是能开个坦克当座驾的话,恐怕第二天人就没了。 不过经此一事。 他也知道了宋天成年轻时候的事,当过兵,后面退役了就帮人开长途。 对车的性能十分熟悉。 老了之后…… 突然迷上了钓鱼。 “对了,小秦,我儿子已经开始接受社区矫正改造了,一直想谢谢你,请你去农家乐逛逛。” 下午闲聊的时候,宋天成突然说道。 这个事情…… 他儿子和他提了好几次了。 上次鹦鹉案,若非秦牧出手,后果不堪设想。 公诉机关直接要求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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