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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这个长相的禁止入内 (第1/3页)
在谢安国的期待眼神中。 秦牧接着说道∶“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真的破裂的话,第一个方案,就是自行草拟协议,双方自行商议分配比例,进行财产切割。” 按照婚姻法。 夫妻双方的财产,可以由两人自己决定。 在离婚的时候。 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在其中注明财产分配的比例。 这种协议一经签字,便具备法律效力。 不能事后反悔。 这也是有许多男人离婚,选择净身出户的原因。 其中一方可以自愿放弃对财产的所有权。 视作将财产赠与对方。 “这个……” 谢安国听后,却皱起眉头。 摇了摇头。 又问道:“第二个方案呢?” 这个方案他也考虑过。 想要私下找到罗思雨,双方协议,好聚好散。 可是…… 罗思雨现在沉迷成功学,每天做梦都是发财暴富。 利用他给的钱,不断搞投资。 显然。 她正是缺钱的时候,必然会要求平均分配财产。 而这个方案。 他是不可能接受的。 “第二个方案,就是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财产分割。“ 秦牧看着谢安国,一眼就看穿了谢安国的想法。 这些财产…… 可以说都是谢安国辛辛苦苦打拼出来的。 除非是疯了。 不然没人愿意和另一个才结婚几年的对象平分。 “而届时,法院将按照婚姻法,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顿了顿。 秦牧接着将法院判决的原则讲述了一遍。 婚姻法中,重点保护的就是女方的权益。 毕竟…… 女方在婚姻关系中,属于弱势的一方。 经济能力也偏薄弱。 法条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有所倾向。 而关于共同财产…… 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 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等。 听谢安国的描述,他们结婚几年了。 在这几年间。 谢安国所赚取的财产、工资、分红等,都有罗思雨的一半。 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都应当均等分割。 若是有子女的话,可能女方还要多分配一些。 “咳咳,子女这个倒没有。” 谢安国听后。 却是老脸一红,忍不住说了一嘴。 他倒是想。 但岁数越来越大,很多次都有些力不从心。 一直没生下子嗣。 随后。 他看着秦牧,又忍不住问道:“那第三个方案呢?” 罗思雨的事情…… 让他意识到必须要离了。 当初他贪图对方的年轻漂亮,才选择和她结婚。 可谁曾想…… 罗思雨根本不是贤妻良母型的,反而还是败家型的。 再处下去…… 他辛苦打拼了半辈子的家产,迟早要完。 “第三个方案……就是你们能找到她的过错证据了。“ 秦牧想了想,说出了第三个比较合适,但却更加复杂的方案。 法院处理离婚诉讼的时候。 将在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判决。 在一年前颁布的《民法典》中,增设了一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彩继续) 这个制度…… 主要就是为了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事实上。m. 在民法典更新之前,婚内出现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比比皆是。 比如说出轨。 但…… 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双方依旧是平等均分财产。 无论是男方出轨,或者是女方出轨,并不影响财产的分割。 照样是均分财产。 而在新民法典更新后,便增设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这项制度…… 指的是∶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无过错方都可以请求过错方进行赔偿,且在财产分割中,享受更高比例。 “还有这个制度?“ 谢安国听到秦牧讲述的这个制度,露出了些许惊讶之色。 一直以来。 他都在等罗思雨回头是岸。 毕竟分割财产,他要吃很大的亏。 以他对法律的了解…… 就算是一方出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依旧要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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