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从入门到精通_第162章 还有10个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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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2章 还有10个 (第2/4页)

友们一起互动。

    就像是砍甘蔗一般,那一刀就切掉了阿华三分之一的右臂。

    看着那红色的喷泉,就算坚韧如他,也忍不住发出惨叫。

    “李兄!上去!”

    此时孔雀已经发现右翼被突破,于是他立刻轻推李如石,要这位憾山军的少校去楼梯上的平台。

    丢下已经没有子弹的突击步枪,孔雀却是转身冲向失守的右翼。

    因为身上穿着外骨骼战甲,所以李如石轻轻一蹦就从中厅跳到了通往主楼内部的楼梯平台上。

    这里居高临下,更能发挥枪械优势。更为重要的是,这里还有好几支满弹夹的枪械,他不用浪费时间重装子弹。

    听着身后再次响起的枪声,孔雀知道李如石已经就位。

    这位少校虽然也是出自世家,但却不是遇事只知逃跑的懦夫。

    有这种人作为战友,孔雀可以暂时不用管身后,他可以全力对付眼前的牛头面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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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孔雀扑向那个牛头巨汉时,阿华正在向那个斩了他一条手臂的食尸鬼开枪。

    因为没了右手,所以他只能用手枪。

    还倒在地上的他强忍着断臂的疼痛,一枪接着一枪朝那巨汉的前心连续射击。

    阿华每一枪都打中了,所以那牛头巨汉胸前接连爆出血花,但是那东西却依然在迈步向前。

    康陶制式手枪的威力也就只能让他的身躯稍微有些震颤,却挡不住他的脚步。

    孔雀就是在这时候加入战斗的,他第一时间就拔出前奏,朝着那牛头巨汉的眼睛开了一枪。

    孔雀之所以喜欢用前奏,就是因为这支枪用的是点357口径的马格南子弹。

    马格南原本是指一种粗而短的酒瓶。因为这种子弹装药多,所以轮廓就是矮矮胖胖,看上去颇像酒瓶,因此才以此得名。

    在检查那个猪头厨师的尸体时,孔雀就注意到这食人鬼人的皮肤非常奇怪。

    它的触感很像是紧身的橡胶衣,可能就是因为如此,他们才显现出强悍的抗击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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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雀不知道以大威力著称的马格南子弹是否能击穿这种变异皮肤,所以他选择射击食尸鬼的眼睛。

    那玩意的眼睛上可就没有这层橡胶衣服,所以眼睛还是这种生物的死穴。

    看那牛头面具男的模样,孔雀认为他肯定是那种力量大,不过却是动作迟缓的敌人。

    然而这巨汉的反应之快却超出孔雀预料,孔雀才刚举枪,那东西就举起双臂护住了面门。

    “当啷!”

    “该死!糟了!”

    才听到那声脆响,孔雀就知道不妙,他的那颗马格南子弹竟然是被牛头面具男用反曲刀给磕飞了。

    这样的事情听起来不可思议,但其实却也很正常。

    没有去管自己的其他身体部位,那个巨汉就是用双手护住自己的头脸。所以任何射向他眼睛的子弹,就肯定会撞到那把反曲刀。

    虽然心中震撼,但孔雀手中却是没有停下。他咬着牙,又是接连射了两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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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是早就知道孔雀会继续盯着自己的眼睛,所以牛头面具的巨汉继续摆着他那抱头防御的架势。

    只要孔雀射出的子弹不会拐弯,就必定会撞在挡住其眼睛的砍刀之上,所以他一点都不慌。

    “铛!铛!”

    又是两声脆响,牛头面具男果然又挡下了孔雀的两枪。

    在这三枪之后,牛头巨汉果断舍了地上的阿华,直奔孔雀而来。

    此时他已认定这个用手枪的男人才是最危险的,所以他一定要将其先砍翻再说。

    看着那家伙护在自己面门前的手臂和反曲刀,孔雀眼中现出了焦躁的神情。

    围攻巴尔福大厦的食人鬼在人数上占据绝对优势,所以他们可以分路突击,而这一回合便是如此。

    除了正在继续猛攻左翼的那一队外,他们这一次在右翼投入的兵力其实也相当多。

    这一路的人马以牛头面具巨汉作为先锋,在先锋破开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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