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道十年,出门已是到了强秦_第二十八章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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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章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第2/2页)

是对方能听进去,这自然是我们劝诫的结果,若是对方不听,执意要杀人,那又岂是我一个儒生能阻止的?”

    “我们已经做了自己必为的事,这怎么能算没有施以援手?”

    “这个判决就是不公!”

    “我不服!”

    令史昌虚眯了很久的眼睛,终于重新变得精神。

    他冷笑道:

    “服与不服,这就是法!”

    “你们的辩解,在《奏谳(yan)书》中都能找到对应。”

    “按《奏谳书》给的判决,你们的这些所作所为,均要按《法律问答》中规定做出处罚,即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

    “至于为何会给出这么判罚。”

    “我来给你们解释。”

    “你们所谓的先离开再报官,或者直接逃跑,亦或者在那用所谓的仁礼去批评两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其实都是同一选择。”

    “就是袖手旁观!”

    “你们并没有真的对乙施以援手。”

    “乙的死。”

    “你们都负有责任!”

    “或许你们会辩解,自己有做劝诫,也有去报官,但这就是大秦的律法,百步之内,见死不救,就当罚!”

    “在大秦见义勇为,从来都没有选择!”

    “因为这是义务!”

    “或许你们不解,为何律法会有这个要求,因为大秦律法从设立之初,就明确了一个基础。”

    “爱民!!!”

    “《商君书·更法》: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

    “《商君书·定分》: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秦立法于民。”

    “秦法的设立,就是为了保证每一名秦人,都能够得到社会公平公正的对待。”

    “秦法保障的从来不是底线。”

    “而是基础的人权!”

    “所以当秦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见义勇为就成了每一位秦人应尽的义务,你的确可以选择不救,但这也意味着你没有遵循律法规定的义务,所以你一定会被罚。”

    “或许你们觉得律法过于苛严了。”

    “但若是不这么立法,以后人人遇到危险,都选择袖手旁观,久而久之,人心不古,世态炎凉,那岂不是更让秦人寒心?”

    “你们对法并不了解。”

    “等你们深入学习,或者等你们当上法官,熟读各类律法条令之后,那时你们自会明白,秦法的严谨远超你们想象。”

    “你们目前只会教条式的模仿《封诊式》。”

    “但你们知道为何《封诊式》上的流程有那么多吗?”

    “因为秦法。”

    “秦法的存在,让大秦不容许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也不容许放过任何一个罪人。”m.

    “一切流程只为追溯本来真相!!!”

    “你们今后要对法有足够的敬畏之心。”

    “也要对今后遇到的所有审理流程,格外的谨慎注意,决不能有任何的马虎懈怠。”

    “秦法昭昭!”

    “尔等可记住了?”

    秦落衡等人面色肃然,恭敬的朝令史昌作揖。

    “史子谨记!”

    令史昌点点头,“这堂课就这样吧,你们自己好好思量,老夫就不在这挨冷受冻了。”

    “下课。”冥狄z的修道十年,出门已是到了强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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