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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月黑杀人夜 (第1/2页)
郑峰看到了何志宇幕后的人,女王国的一个教授,应该说明面上是教授,否则的话也不会从学生里面发动。 教授的名字叫劳伦,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金色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这会正在书房看书。 如果不知道情况的人,只会觉得劳伦教授很幽默,教学的时候经常是坐满了教室。 劳伦虽然是在看书,但是他眼睛时不时的看向手机,似乎是在等电话。 不过他的电话始终没有响,看来今天总部又没有任务安排了,又是一个寂寞的晚上,今天晚上找那个同学辅导功课呢? 劳伦对于现在的生活是很满意的,港大教授的头衔,而且还可以拿两份工资,传播自己的思想,简直不要太美。 当然,他也要感谢现在这个时代,如果没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总部未必想起来他这个老头子。 哼,你们等着吧,我要在港岛搞一个大新闻,到时候让总部的那一群人大吃一惊。 想到这里劳伦的嘴角扬起了微笑,他一直认为自己是英伦贵族,但是总部那一帮人总是想不起来他,让他多年来没有发挥实力的机会。 不管了,先拿出卡牌再说,我看看谁的运气这么好呢,今天要接受贵族的洗礼? 挑起了一张卡牌,上面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名字叫丽思,这是他起的小名,对于丽思劳伦不是特别喜欢,但是既然上帝都选择了你,就给你这个机会吧。 拿出电话打给了丽思,“丽思,你不是想学习一下英伦方言吗?今天晚上我刚好有时间。” 挂了电话,果然如同他想的那样,丽思激动的答应了。 夜色已经很深了,劳伦倒上一杯红酒,静静地等待他的发酵。 “又是一个美好的夜晚。”看着窗外的夜色,今天是2号,没有月亮,但是丝毫不影响劳伦对于夜色的欣赏。 冬冬冬,这个时候门被敲响了。 “哦,我可爱的丽思。”劳伦开心的打开了房间的大门,但是他看到了什么。 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脸上还带着面具,“哦,该死的丽思,你终于学会了生活。” 劳伦说话间,就将郑峰一把拉进去了,而进入房间后郑峰竟然有些不真实的感觉,我是谁? 我在哪里? 今天郑峰拿到了劳伦的信息之后,立马行动了起来,找到一身跟炽天使差不多的衣服,虽然郑峰准备杀人,但是本着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用了炽天使的行头。 默默的对炽天使陈sir说,不用感谢我,这是我应该做的。 炽天使已经许久没有出来活动了,估计很多人都已经把他给忘记了吧。 还在警署加班的炽天使陈sir不自觉的打了个哈欠,是谁在念叨我呢? 一路潜行到了劳伦的公寓门口,一路上都是避开了闭路电视,结果到了门口就想给劳伦这个老家伙一枪。 没有想到一敲门就被拉了进去,那模样感觉比郑峰还急躁。 听了他喊的名字,似乎这里面有什么误会? 不过这样也好,虽然对自己的身后很有把握,但是如果开门就开枪,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看这眼前的这个帅老头,郑峰感觉自己的手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个老头难道有难上加难的癖好? 不行,抓紧时间离开,太恶心人了。 劳伦还没有来得及开心,就看到黑衣人居然掏出了抢,他怎么说也是经过专业训练的。 要闪。 这是他的一个念头,但是脑子发出了命令,但是身体还没有接收到这个命令。 然后他就感觉有什么穿过了自己的脑袋,恩,这一枪很准。 这是劳伦最后的一个念头,因为装了消音器,所以在劳伦倒下之前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郑峰一个闪身来到劳伦的身边,轻轻的将他扶着,然后轻轻的放在了沙发上,然后找了一块擦桌布将血液擦干净,看到旁边衣帽架上的帽子,然后给他带上。 恩,完美,看起来劳伦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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