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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笔续写 (第1/2页)
二十万字了,首先呢,要感谢同为写手的天方夜谈大哥,以及各位阅读拙作的书友们,说句实在话,有你们,我还是很受鼓励的。其次的,当然就是最重要的,感谢责编问天大大,对于像我这样的新人而言,还能够与我深入的聊下去,很抱歉,没等按照大大的期望写到三十万字。 关于太监,还是因为自认为写的太烂,笔下的世界并不是我心中所想,读者眼中相见的世界,哪怕是对于书中的人物而言,他们也不会是这个样子的吧。 最后发表一下感言,一直受宠若惊。 发新书中一段(好吧主要还是新书太扑街,大大们体谅) 洮沙县衙后院却是不似前面那般寒酸,几座古朴翘檐的房间分两排被中间的一个小湖泊隔了起来,石土堆砌而成的假山平直蜿蜒,有转有回,有那么一丝峻峭的意味,除了湖中无水,山上无石,檐上无漆以外,算是阿岷一路过来少见的好地方。 智慧果然是能够让人受用终生的好东西,阿岷现在对此深信不疑,原本还执拗着要一个人出来闯荡的阿岷最终还是放弃了带上钱财的打算,而是听了柴夫人的话,跟陷入采花风波的阿二结伴上路。 这马县令,脸皮简直了。 说明来意,还摆着县令架子的马大人立马就开始了自己的奉承模式,东一句京北道最俊俏的两位少年郎,西一句柴家在这方圆百里名声是多么地好,名号多么地响;两位少爷人中龙凤,惹得洮沙本地的少女都不敢上街云云,总之句句不离马屁,句句不沾借据。 阿岷心中竭力冷静,阿二脸上尽力灿烂。 塔读@说—*.—免费*无广>告无*>弹窗,还>-.*能跟书~友们一起互>@动。 不过也就是十余岁的年纪,哪里有马大人知谙世事,三言两语就是将阿岷哄骗到了县里所谓最大的酒楼,要好好宴请两人一番,阿岷也好奇这鸟不拉屎之地的酒楼会是个什么样子,两人你抬我吹,很快就到了这怡春院门外。 “怡春院?”总感觉不是那么正经。 马大人看见阿岷站在门外不走,还以为是被自己这大家字体折服,抬起头看着自己写了无数遍的招牌,笑着说道:“柴公子,贱内名曰怡春,小店便就是贱内所开,若有什么不周的地方,还请公子莫怪。”马大人微微弓着腰,已经不打算放弃阿岷这只肥羊。 总是感觉不对劲,这店有几个食客,却也都是安安静静,自顾自吃着自己碗里的东西,倒不是阿岷觉着这店是个黑店,面由心生,阿岷受陈老道影响,总觉着这位穿着大棉袄,体态胖乎乎的马大人不像是个奸诈之徒,也不想传闻中单枪匹马闯石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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