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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财:从收保护费开始 (第3/3页)
脏上方。 不停地融合,拆分...... 最终化了龙形,一条小小的金龙。 雾气所幻化的龙影,自带威严霸气,潇禾看得痴了。 在明暗间,悄无声息的。尖利的五抓并起来,朝着她所在方向伸出,龙嘴大大张着,像无声的龙吟。 她被吓得,手脚发麻,用最后的理智和力气关上了门。 她看到龙了,很确定自己看到龙了。在一个小丫头身上,看到了龙。 身体瘫软的,依靠着土墙下滑,震撼过后,不住地回想,自己和刘野的相识,怪不得她对刘野,有很强的亲切感。 小时候,她老娘找了个瞎子算命,瞎子什么都看不见,却能清楚地用手指着她,笃定地跪下来,说她定是富贵无媲,封侯拜相。 从那以后,不管刘野喝得多醉,都会亲自送她回家,这个秘密还没到公开的时候。 在今天,听到刘野说的一番话,无比确信,刘野身体里的龙,苏醒了。 要说最惨的,还得是朝闻夕,就是那个从二楼下来,死死盯着刘野不放的骚男人。 现在的他,坐在床上,痛苦地擦药酒。 他的腿很白皙,像一张未经使用的绢布。那性感白皙的大腿之上,赫然出现一团,青紫色的伤痕。伤痕很新鲜,新鲜得像才打上去。他抱着自己可怜的腿,“哎哟、哎哟”惨叫。 两条好看的浓眉,皱起来,心下一阵一阵难受。 朝闻夕是个鳏夫,俏丽的、明艳的、风情万种的鳏夫。 穷苦人出身,因容色盛,找到个小有钱的妻子。 他不是那种只晓得躲在女人身后,仰人鼻息的男人。他能干,死鬼娘子给他留了一座小小的酒楼,在他得力经营下,变成两座大酒肆。 他长得好看,为人泼辣,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辣子。 刘野这个小混混,经常带着朋友,在他酒肆里胡吃海喝。吃饱喝足不给钱,抱着他“好香儿,好夫君地乱叫。”一来二去,就睡到了床上。 朝闻夕明白的,他和刘野,只是露水夫妻,不敢奢求太多。 当他知道刘野来吃饭时,就把自己好生打扮,痴痴地来看。盼望着能给他个眼神,一眼就好。 可他看到了什么,刘野在那个买来的黑鬼怀里。一眼也不舍不得挪开,好不容易看了,眼神是如此的疏离,就像是陌生人。难道这几年的情分,就因为一个半路出来的小子,消失了?他不甘心,他要去问问刘野,到底有没有心。 当他迈着步子,往那边走的时候,那臭小子居然瞪着他,威胁意味满满。 看见那小子的时候,朝闻夕是有些自卑的。从前,有哪个不夸他好看,可当看见刘野买来的小子的时候,被人捧着的骄傲,自信、碎了。 再后来,他的脚好像被什么击打一样,痛得他直不起腰,一定是那个臭小子干的。 不甘心,不甘心,不甘心。 朝闻夕唤来了小二,交给他一个沉甸甸的钱袋。 “你就去告诉她,是我给的,其他的什么也不许说。” 他就不信了,自己这么风情万种的 能被一个愣头青的小伙子比下去。这酒,是越陈越香,小伙子再好,有他会玩吗? 他就等着,不信刘野不来,早晚让她知道,还是大哥哥会疼人。 —————————————————————————————————————————— 下章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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