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偷懒的我被迫成了火影_第一百零七章 叶仓小姐,灼遁,是这么用的!(四更1.3w)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零七章 叶仓小姐,灼遁,是这么用的!(四更1.3w) (第1/2页)

    ‘b级忍具【灼遁面具】!’

    奈良揽桂看似是在凝望着手中的木质面具。

    实则是在阅览着虚拟面板上关于【灼遁面具】的效果描述。

    ‘与之前的那些【性质面具】不同的地方,在于【灼遁面具】所释放出来的查克拉,可以无视常规的性质相克!’

    最为基础的五大性质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关系。

    雷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风,风克雷。

    然而“灼”是区别于五大性质之外的一种全新性质。

    忍界中并不存在某种专门的用于克制“灼”的新的性质变化。

    这也是遁术类血继限界强大的依仗所在。

    奈良揽桂放下手中完好无损的【灼遁面具】,望向身前的两个【影分身】,后者在他的目光中直接解除术式。

    如何操纵【性质面具】、如何融合【灼遁面具】的种种细节要素涌入奈良揽桂的大脑之中。

    他轻触手腕部位的通灵符篆,再度召唤出了两张查克拉储备足够的【风遁面具】、【火遁面具】,一左一右地握在手中。

    【聚影之术】无声展开,拉开附近不远处的一张空白面具,承载着它移动到奈良揽桂的身前。

    奈良揽桂深呼吸一口气,心分二用,同时引导起双手上的【风遁面具】、【火遁面具】,将它们内部蕴含的两种性质的查克拉同时牵引出来,并融合、灌入到面前的空白面具中。

    空白面具静静承受着两股不同查克拉的涌入,表面没有丝毫变化,更没有丝毫裂纹的浮现。

    不多久后。

    直到奈良揽桂将手中的两张【性质面具】中蕴藏的查克拉全部消耗殆尽,这张空白面具仍是一副完好无损的模样。

    丢掉手中的那两张已经没有一滴查克拉的空荡面具。

    奈良揽桂抓起影子触手上的新面具。

    果不其然——

    【b级忍具:灼遁面具】

    ‘精准无误地摸索出了融合【灼遁】的性质变化的办法了!’

    奈良揽桂的心中满是愉悦。

    制造出全新的【灼遁面具】。

    这是【性质面具锻造法】的一小步。

    也是奈良揽桂在血继限界的研究上的一大步!

    叶仓看着奈良揽桂的一举一动,尤其是注意到后者又制造出了一副“完好面具”后,心中忽然生出了一股不妙感。

    “你手里的那张面具究竟是什么?”

    奈良揽桂回头看了一眼叶仓,没有使用语言回答,而是通过共鸣手中的【灼遁面具】,释放出了内里蕴藏着的b级术式——

    【灼遁·过蒸杀】!

    只见奈良揽桂的身前倏地发射出一颗散发着橘黄色光芒的明亮火球,周围空气中的水分以一种极其迅猛的速度流逝干净。

    焦灼的空气涌入叶仓的鼻腔,她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

    “这是我的灼遁……这是我的灼遁啊……”

    当着叶仓的面,使用她的招牌灼遁忍术。

    奈良揽桂的心中忽然生出一股十分奇妙的感觉。

    随着【灼遁·过蒸杀】所形成的火球渐渐消散在半空中。

    叶仓的意识也陷入了一种茫然空荡的状态。

    见对方呆愣住。

    奈良揽桂也就没有继续用言语攻击她,转而继续投入了对【灼遁面具】的研究当中。

    他再一次操纵着【聚影之术】,从周围拉扯过来一张完好无损的空白面具。

    但是这一次。

    奈良揽桂没再借助【风遁面具】和【火遁面具】的力量,而是通过他的【影分身】,尝试着自行制造出【灼遁】查克拉。

    有着之前两次经验的帮助。

    奈良揽桂十分顺利的在【影分身】的身体内部凝练出了【灼遁】查克拉。

    面板信息再次弹出。

    【自研一项遁术类血继限界【灼遁】,你的【忍术】、【贤知】属性得到一定增强!】

    ‘仅仅只是增强?好吧。’

    奈良揽桂有些遗憾地看着面板上的讯息提示。

    ‘还以为研究出【灼遁】,能够再带来一次实力上的进步呢……’

    奈良揽桂解除掉房屋内存在的所有【影分身】,繁杂记忆涌回他的大脑。

    但经历过之前多次实验的经验,这些小小的记忆冲击对于奈良揽桂来说没有丝毫压力。

    ‘既然【灼遁】已经研究成功,那么是时候研究另外的血继限界能力了……’

    正当奈良揽桂思考着下一步的计划该放在哪两种查克拉性质上的时候。

    一道极其轻微的喃喃自语声在房间内响起。

    “这不可能……”

    叶仓的神色无比灰败。

    即使是当初被抓到这里、沦为俘虏的时候,这位来自砂隐村的精英忍者的精神状态,都没有此刻这么颓然丧气。

    灼遁被人轻而易举地研究成功。

    这对叶仓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大到她完全无法接受!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