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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日记不是一个人写的 (第1/2页)
当然后面的何笙是故意讹她的,也不知道这家伙的反应会怎么样,不过爱友凝大概是因为自己心里有鬼,当时被何笙这样一戳,我知道她的内心就更加惶恐不已,这是我从她的左右抽搐下颚肌肉情况分析出来的。 “我说,我都说,其实我是觊觎相绮寒的设计成果,她现在不是死了吗?但她设计的洛丽塔罗拉卡特罗还在啊,反正她现在,不她永远都用不了了,那我就拿她去当成是自己的作品,也不是坏事吧!” “你是为了回去偷那个设计的稿件?所以才那么晚出现在公司的?”此刻高明强放下记录笔质问道。 “对啊,难道你以为我是杀人犯吗?我只是为了那份设计就偷走了电脑的硬盘,难道我有错吗?这角色设计我想是相绮寒这辈子最成功的一个了,我只是为了不埋没她的心血而已,要知道昔日我和相绮寒关系还是挺好的。” 何笙却在此刻鄙夷地说道:“可你的目的只是想让自己成名吧?你的能力大概一直都不如果相绮寒?所以你产生了报复心理,杀了她后还想拿走她的成果?” “我说了多少次,杀人的事情不是我干的,我只是为了那设计,只是为了利益,你们想想,如果我杀了她,到时候被你们查出来,那我不是一切都完了吗?我还怎么享受那些荣誉。” “可,一般的罪犯都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我们警方有可能会查不出来的。” “我真的没有!” 何笙多番的试探和刺激让爱友凝难以承受,她闭上眼睛,想用手捂住自己的脸庞,但却因为手臂都被手铐固定了,她只能动一下手腕。 这个时候一名警员把一份报告递给了我,我看了一下立马就在针头麦克风中说了一句:“问一下爱友凝,是不是有精神分裂症?” 听到这个,何笙一开始有点愕然,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了:“爱友凝,我们的侦查员调查到了一些情况,你精神有问题?” “你们……查到了吗?我承认,那都是从前的事情了,但我现在好多了啊!” “那你做过的事情还记得吧?”何笙问。 “当然,放心,我已经不会好像从前那样了。” “我这里跟你解释一下著作权的事情,你别以为相绮寒死了,你就不属于侵权,版权保护期限:人身权利的保护期在作者死亡后仍然有效,至少至其财产权利保护期满为止。一般作品,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共同作品应以共同作者中最后去世的作者为准。 因此现在相绮寒还尸骨未寒,你就把人家的东西剽窃,你这也属于侵权罪,你知道吗?” 闻听此言,爱友凝才意识到自己犯下了错误,但现在后悔已经太迟了。 这种病大家都知道不可能根治的,不过在我们多番盘问下爱友凝也没有失控,她看起来真的只是为了那份设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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