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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简直就是一个奸商 (第1/2页)
“至于已经写好的十章,我马上托印书局印刷,尽快出书。我们以十五天为期,每十五天出一本,直至县尊将全书写完……” “等等。”孔方喊停。 “先生,依你的意思是十章合一本?” “是啊。”洛先生一脸理所当然。他拍了拍书桌上的《西游记》手稿。 “十章正适合装订成一本。” 孔方咽下一口口水,“先生,就这一本你就打算卖一两银子?” 洛先生望着孔方,眼神有些怪异。县尊怎么回事? 嫌书卖便宜了? “县尊,一本一两子差不多了,它就是这个价。” 孔方感觉自己脑子嗡嗡的,他机械地计算着一组数字,全本《西游记》有一百章,按洛先生拆解法,它可以拆为十本书。 一本卖一两银子,十本就是十两银子,若一本能卖十万册,十本就是一百万册,一百万册乘以一两,等于多少银子? 快说说,它等于多少银子? 洛老头,你特么文人风骨呢? 你简直就是一个奸商! 不过,我喜欢。 孔方压抑不住自己情绪,激动得手脚都在颤抖,大脑紧张地计算着另一笔帐。四大名著他都读过,其中《红楼梦》就跟《西游记》一样熟读。 还有兰陵笑笑生的旷世杰作,他亦能“写”出来,还有《西厢记》、《茶花妇》、《罗密欧与朱丽叶》、《平凡的世界》…… 他拉开一串书单,如无意外,他凭“写”书卖书就能混成大兴朝首富。 一时之间他真有挂印而去,闭门“写”书之意。 幸好他理智还在,自由职业再风光,都不如铁饭碗香;文人骚客面子再大,也不如知县面子大。 权力,不论在前世,还是在大兴朝,它都是至尊。 就以洛先生为例,如果孔方只是一位会写书的文人,他绝对不会对孔方毕恭毕敬,以他的身份表示一下欣赏,就已经天大的恩惠了。 甚至他都不敢将《西游记》拆分后仍然开价一两一本。 他曾听说云雀写了一本纯属扯淡的《祥瑞》,竟然卖到三两银子一本。难道是清河人不识货吗? 当然不是,反而是因为他们太识货了。 当然他识的不是《祥瑞》的价值,而是云雀本身的价值。 如果云雀没有官身,《祥瑞》一书用来当手纸都嫌纸上沾有墨迹。 至于那首《嘘嘘诗》,它将不是荣耀,而是有辱斯文。 “好吧,一切按你的办。”孔方灌了一杯茶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决定先让《西游记》试试水,至于其他的书,以后再说。 两人再拟定一些关于出书、分利的章程。 一切办妥之后,洛先生欲告辞,孔方突然想起窦桐父女和自己夭折的造星计划,便问道: “先生,你可认识窦桐?” “就是携女在各茶楼卖唱那个窦桐。” 洛先生闻言,眼神暗一下,“同为清河人,哪能不认识。窦家在清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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