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食记[美食]_鼎食记[美食] 第27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鼎食记[美食] 第27节 (第1/3页)

    那群小混混是建桥中学的学生,这所学校原本是一所子弟中学,师资力量雄厚,但是随着工程的完工,这所学校逐渐没落下来。学校招不到好老师,也吸引不了好学生,更出不了好成绩,如此恶性循环之下,学校能够发展才叫奇怪。

    这所学校的老师大多得过且过,少有的几个认真负责的,也改变不了这所学校的现状。而学生当然也不全都很坏,只是相对于一般的高中,学生里喝酒、打架、闹事的情况更加普遍。

    在这样的学校里,有些几个全部由学生组成的小团体,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因为委托人夏女士认为自己的弟弟被这群人恶意接近,段利特地让人调查了这群学生以及他们认识的经过。

    双方是打篮球认识的,这在青少年中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如果硬要因为这个说对方图谋不轨,似乎太小题大做了点,即便对方确实在学校里是一群小混混,也说不过去。

    不过段利并不是那种随便怀疑雇主的人,如果不是有切实的证据,他不会轻易反驳雇主的观点。

    所以,沿着这条线,段利继续调查了下去。

    然而这一下,就让他看出了不一般。

    双方的中间人——张伟——夏润之的同班同学,和那群人并不相熟,双方认识的时间也是在这个学期开始以后。只不过张伟是在路上被勒索的情况下碰到了这群人,得以解围,因此对他们心怀感激,最后才发展成了信任。

    这一点其实也有可能只是巧合,但是在段利看来,任何巧合都有可能是被错过的线索。

    假如夏女士的怀疑成立,那么很明显,那群建桥中学的学生是想通过张伟这个人故意接近夏润之,甚至那仗义解围的一幕也很有可能是他们在自编自导自演。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对夏润之下手,很可能是因为夏润之住校,在校外时间不多,而江城一中管理严格不方便下手,所以才找到张伟这样的走读生作为跳板。

    有了调查目标,段利这边进展神速。

    这个学生团体过去并不认识夏润之,也没有任何交集,当然不可能有所谓的“主谋”,想要查到他们背后的人并不容易,但是段利总觉得背后的人应该和这群学生中的某一位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不然这样的学生千千万万,为什么不挑别人,偏偏挑中了他们?

    确定了调查方向,后面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段利能够在侦探界闯出一片名堂,自然不是单枪匹马。他手底下能人不少,将事情交代下去,这群学生的身份资料以及关系网很快就被放到了他的办公桌上。

    段利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认真查看筛选,最终,将注意力锁定在了那群学生的领头人肖龙的身上。

    当段利将自己得出的结果告诉夏暖的时候解释道:“第一,肖龙是小团队中的领头人,所提出决策时更容易被采纳和接受。如果换做是其他人,与其怂恿整个团队接近你弟弟,不如他自己单独行动来的更省便。第二,肖龙的叔叔也是做餐饮的。我认为任何行为都需要动机,他们接近你弟弟一定是有利可图,可是你们两个并不富裕,人际关系也相当简单,那么只有可能是你们手上的其他东西吸引了对方的注意力,从家学渊源上来看,同为餐饮行业的竞争者显然有觊觎你们的可能,这样一来也就说得通了。”

    夏暖不得不承认段利说得很有道理,做餐饮这一行的,尤其是比较优秀的,多是祖上传下来的手艺。

    夏暖的父亲曾经告诉她,夏家祖上出过御厨。以前,夏暖对此是持怀疑态度的,她爸爸做菜确实还不错,但是也仅仅是比一般厨子好上一点,怎么样都和御厨不沾边。但是自从认识了陶鼎,夏暖觉得夏家祖上说不定还真出过御厨。

    “肖龙叔叔的餐厅叫什么名字?”夏暖问道。

    “金玉满楼。”段利早就查过了,因此回答的时候没有丝毫迟疑。

    没想到居然是这家,夏暖有片刻的愣神。

    金玉满楼现在虽然有些名气,却也只是在江城这片小区域内。但是再过十年,这家餐厅会因为几道名菜而变成饕餮们的天堂。夏暖后来作为美食栏目的特约撰稿人还去采访过这家餐厅,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方似乎不太待见她,最后杂志社只能临时换人,让夏暖很是不解。

    再后来,这家店被爆出使用地沟油,夏暖很是幸灾乐祸了一阵子,不过他们的手艺确实不错,因此在随便推出了一位经理顶缸后,生意虽然差了点,却并没有彻底倒闭。

    夏暖没想到她们之间居然有这样的纠葛,也难怪当时金玉满楼的主事人不敢让她去采访,原来是做贼心虚。

    夏暖心中冷笑。

    这时候的金玉满楼还只是一家小有名气的地方性餐厅,远没有后世的声名远扬。

    “确定了肖龙作为目标后,我们又调查了当初张伟被勒索的事情,果然,勒索他的那群人和肖龙很熟,这更进一步证实了我们的猜测是正确的。”段利补充了另一个有力的证据。

    “段先生,非常感谢您的调查,我很赞同您的观点。”夏暖说道,“稍后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