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233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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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233节 (第3/3页)

运输费的事说了一遍,一边说一边骂,并扬言谁能把钱要回来,给他回款的百分之二十。

    邹宇和田毅一听立刻来了兴趣,自高奋勇要帮着李希斌去催款。李希斌见二人不是在敷衍自己,真想赚这份钱,便答应让二人跟自己走一趟,去找赵东田催款。

    当晚三人商量如果赵东田不给钱,就把他绑回来上手段,不怕他不给钱。李希斌问邹宇二人如果对方不配合怎么办?邹宇一笑,说他知道一种针剂,叫冬眠针,之前见人用过,他能搞到。只要打一针人就跟熊冬眠一样,能睡七八个小时。

    几日后,三人开车到邻省来找赵东田要账,赵东田拿不出钱,请三人吃饭,打算让李希斌再宽限些时日。

    吃过晚饭后,李希斌邀请赵东田去自己宾馆房间坐下来谈。赵东田便上了李希斌的车,结果车行驶到一半后,直接开出了市区,向外省开去。

    此时赵东田预感到不妙,想要下车,邹宇掏出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让他老实点,否则给他放血。李希斌告诉赵东田,不要怕,自己只是想邀请他回去坐坐,把事情说清楚,不会伤害他。

    赵东田虽然心里害怕,但是并未见对方把自己怎么样,心里踏实了不少,求三人放了自己,但是三人根本不听。邹宇拿出冬眠针给他打了一针。赵东田立时睡了过去。

    上高速时碰到有警察查车,李希斌怕赵东田醒来后大喊救命,便让邹宇又给赵东田打了两针冬眠针,一行四人顺利下了高速。

    次日清晨快进入市区时,赵东田醒了,李希斌又让邹宇给他打了两针。李希斌让田毅开车直接去了自己的车场,三人将赵东田抬进了车场后院的地窖内,关了起来。

    三人见赵东田未醒,便将地窖的门锁上,到了办公室休息吃饭,然后到员工宿舍睡觉。

    次日一早,邹宇去地窖查看情况,发现赵东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暗道不好,进门去查看,此时的赵东田已经没了呼吸。

    邹宇打电话把李希斌和田毅叫了过去,三人确认赵东田确实死了,心里一个劲的突突。李希斌三人你看我,我看你,最后邹宇提议将赵东田烧了毁尸灭迹,但是李希斌觉得烧起来动静太大,容易被发现。

    最后邹宇提出找个大汽油桶把赵东田的尸体肢解了放进去,拉到荒郊野外埋了。李希斌和田毅表示同意。当天夜里三人便将装有赵东田尸体的汽油桶拉出了车场。找了个荒山挖坑埋了起来。

    此后,李希斌心有不甘,给赵东田的媳妇打电话索要拖欠的运费,并威胁如果不给钱就让她一家不得安宁。

    赵东田媳妇心里害怕,想找丈夫商量,但是怎么也找不到,最后报了警。警方经过侦查后发现赵东田失踪当天李希斌到人到公司找过他,便将目标锁定在了李希斌等人身上。

    后来在本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邻省公安部门破获了此案,将李希斌三人抓获,李希斌三人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第500章 非法拘禁转化为故意杀人

    李希斌的哥哥光耀集团的李总,知道情况后觉得这事都是自己弟弟搞出来的,保安部的两名老员工都是自己一个村的,不管不合适,便替三人找律师打关系。其实主要还是为了他弟弟,另外两人属于搭头,做给旁人看的。

    经审理后,邻省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希斌、邹宇、田毅为索取债务,非法绑架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绑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决:

    一、被告人李希斌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邹宇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被告人田毅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院宣判后,被告人李希斌、邹宇、田毅不服,以一审法院定性不准,量刑畸重为由,提出上诉。之前的辩护律师为三人起草了上诉状,并提交了上去。

    “李希斌,当时劫持赵东田的时候,冬眠针是谁打的?”方轶问道。

    “是邹宇打的。这都是之前商量好的。”李希斌道。

    “车场后面的地窖是用来做什么的?”方轶问道。

    “主要是秋天储藏大白菜和萝卜土豆之类的东西,是菜窖,上面有个铁门,可以上锁。”李希斌道。

    “菜窖里通风怎么样?”方轶问道。

    “通风……还行吧,有个拳头粗的铁管子通到地面。”李希斌迟疑了下,说道。

    二日后,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方轶的办公室内,老宋、王勇,还有两位实习律师一边喝茶,一般探讨案情。

    “我了解的案情基本上跟你们了解到的一致,我觉得这个案子一审法院定的罪名不够准确,本案应该按照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老宋坐在沙发上,拿着笔记本,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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