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脑的世界做女帝_在恋爱脑的世界做女帝 第114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在恋爱脑的世界做女帝 第114节 (第2/2页)

 实际上她极为不好应对,比皇帝要难对付的多。

    朝堂上君臣之间门的关系,有时候很亲密,有时候又是敌对的,一旦有一方弱势,那必定是东风压倒西风。

    皇帝和臣子们二十年才彻底磨合好,现在沈玉耀才刚上来,众臣摸不清她的路子,会更忌惮她一些。

    如果她流露出软弱,或是表现的很无能,那这朝堂上就不是她这个君主说了算了。

    沈玉耀很清楚此事,要不怎么在官场上,有新官上任三把火的俗语,必须上来就将这些心高气傲的大臣镇住,她才能自由做事。

    江朱韬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沈玉耀不可能同意,她回京就没想着将此事轻轻放过。

    陈御史不来惹她,她也会主动提及的。

    “孤自然是息怒的,毕竟罪魁祸首已然被枭首,头颅我都带回京了,打算明日悬挂于城楼之上,让天下子民看看,包庇朝廷要犯,知法犯法的官员,都是什么下场。”

    “太女不可!”

    沈玉耀此话一出,立即点燃了所有官员的怒火。

    “太女怎能将一朝官员的头颅挂于城楼之上!”

    “是啊,士可杀不可辱,读书人读圣人书,为官为士人,士人不能如此对待啊!”

    沈玉耀杀人就杀了,很多官员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是将头颅挂在城门楼上,这事儿不能让沈玉耀干。

    他们答应,天下的读书人都不答应!

    除非沈玉耀一点儿名声都不要了。

    名声?沈玉耀想说,名声值几个钱。

    她有好名声,她有一身好品德,是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还是能让国家迅速走上工业化啊?

    亦或者是她是个仁君,于是大庄国内能处处风调雨顺,官场清明,粮食增产,国库的钱能一日比一日多?

    以上这些,名声都做不到。

    所以这名声,不过是那些士人用来桎梏她的工具,正着说反着说,他们都有理。

    因为舆论的喉舌就掌握在他们手中,他们常用舆论倒逼君主做出违背法治的决定。

    挂城楼于法无关,但一个罪官挂了城楼,那些想要效仿此举的人就得掂量掂量,想想自己有几个脑袋能这么干!

    这叫杀鸡儆猴!

    “诸位,你们可知在芦苇县附近有一个码头?”

    群臣激愤,但他们还没有到完全丧失理智的时候,沈玉耀一开口,他们还是闭上了嘴,听沈玉耀的话。

    码头?

    这还真不知道,那么偏僻的小地方,怎么会有码头呢?

    秦国相开口说道:“殿下,我大庄建国之前,芦苇县乃是一豪商的庄子,豪商走水路贩卖货物,是情理之中。”

    所以码头和将人头颅挂城楼有什么关系?

    “那豪商姓丁,与前任芦苇县县令是同出一家。丁家在芦苇县内盖了一处占地逾两亩的院落,府上金银细软,奇珍异宝无数。朝廷想要出海,连一艘像样的海船都造不出来,而这丁家的船,却能给丁家带去数不清的财富,还让那丁县令有了不该有的念头。”

    在沈玉耀说奇珍异宝的时候,官员们就有些沉默了。

    之前沈玉耀画的饼他们到现在还没看见影儿呢,没想到从一个小县令,不对,此前是里长,从一个小官家中倒是看到了一个缩影。

    两亩的大院子,京城寸土寸金,也就是皇亲国戚能有这么大的地方住。

    这倒不是重点,反正大院落他们也能有,从京城外的庄子上建就行,可金银细软奇珍异宝,这就让他们眼红了。

    他们若是大肆敛财,自然也能拥有,可到时候离死也不远了,无论皇帝有多仁慈,都不可能容忍大臣明目张胆的贪。

    秦国相还是希望能劝住沈玉耀,“那丁县令确实该杀,殿下所做并无错处,可这枭首示众之举,未免有些残忍。”

    “残忍?他为朝廷命官,为一己之私贿赂造船厂的官吏,操控造船进度,耽误大事,此乃不忠!包庇朝廷罪犯,助罪犯潜逃,此乃不义,如此不忠不义之徒,杀了他是嗜杀,枭首示众是残忍,孤倒要问问诸位了,国之硕鼠,杀之除之示之到底有什么不对!”

    “还是说,诸位是物伤其类,认为自己与那国之蠹虫乃是一丘之貉,这才心生同情,非要护他不可!”

    “殿下息怒!”

    沈玉耀的话谁敢应啊,沈玉耀可以不顾名声,他们这些当官的可做不到。

    仔细想想沈玉耀说的也都没错,那只是一个小小县令,还不是经由科举入朝,出了事也不能怪朝廷啊。

    几个胆子小的官员已经开始给沈玉耀的举措找借口,拼命说服自身,别跟沈玉耀对着干了。

    秦国相低下头,知道此事已经定了。

    已经习惯了皇帝做事留一线风格的朝臣们,根本就不是这位手段强硬的太女的对手。

    陈明更是愚蠢,竟然以为说什么嗜杀,就能阻止沈玉耀秉公执法,放过郑家人。

    太女和皇帝风格完全不同,根本就不能一概而论!拿名声去威胁太女,完全就是无用功。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