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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第1/2页)
抛去其他不谈,林斯越一直都是一个很优秀的人,有修养,懂分寸,很自律,也很善良。 所以当年她背着吉他送了一个学妹面包和一颗糖的事情,压根不会让她记住那么久。 在她看来可能就是举手之劳,不值一提的事情。 叶夕文根本也没有因为林斯越没有想起来这些而埋怨她。 这么多年,虽然后面如愿跟林斯越成为了恋人,但是叶夕文从来没听到过林斯越的表白。 今天是叶夕文第一次从林斯越的嘴里说出“喜欢”,而且不止一次。 叶夕文的心脏不受控制地小鹿乱撞。 如果秦琛没有过来。 如果林斯越再次请求重新开始。 叶夕文觉得自己肯定会答应她的。 “唉……”叶夕文双手搓了搓脸,觉得自己真的很没用。 林斯越只是告白了一下,自己就又心动成这样。 * 几天之后,叶夕文正式杀青,《谁偷走了我的孩子》剧组的前期拍摄工作也告一段落。 叶夕文杀青完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把头发染回来。 染完发之后天快黑了,她直接回家了。 仔细算来,她已经有四个月没有回来了。 电梯到达十二楼,叶夕文走出电梯,情不自禁地望向了1202的门口。 隔壁静悄悄的。 天还没黑,林斯越肯定还在公司工作。 自从叶夕文生日那天,忧郁的林斯越自己放完给叶夕文准备的烟花,不求回应地告白一通之后,她就没有再找过叶夕文。 深觉自己是个不合格的恋人、伤了叶夕文太深,所以林斯越压根不会觉得叶夕文会轻易原谅自己。 而且她的电影公司还在初创阶段,事务繁忙。 林斯越干脆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 除了电影制作,九月影业还会参与一些影视项目的投资,还有艺人经纪的业务。 一切从零开始,加班加点对林斯越来说是常有的事情。 从林氏离开之前,她就对未来的道路做过规划。 甚至一度想跟许逸一样,从事音乐道路。 但无论是现实还是许逸,都毫不留情地给了她一番打击。 许逸:“得了吧,你根本就不是玩音乐的料,就咱们中学的那种小打小闹根本上不了台面!我看你总裁当得挺好,还是当老板比较适合你。” 有时候一个人的兴趣所在和能力擅长未必统一,林斯越显然就是这样。 这么多年为继承林氏所接受的教育和培养,以及在林氏的实战经验,充分说明林斯越还是很适合做一个决策管理者的。 除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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