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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第2/2页)
翻译过来就是杜少陵“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名句。 讲台上的人姿容优越,浑身上下都是活力和朝气,表情丰富得像是高中里那类最调皮机灵的学生。 但他每一个英文发音都落得无比舒适,激昂中又牵引着所有人的情绪,一下一下撞击人类灵魂深处的善,又勾得人心痒。 秋老虎的时节,中央广场聚集了百多个学生,大太阳底下晒着,愣是没一个人在那短暂的十分钟里离开。 即便是现在,谢逢歌还记得那时的场面。 台下原本还有许多小姑娘在讨论anderson的长相和声音,后来那些讨论被雷鸣般的掌声取代。 演讲结束,谢逢歌往公益基金里捐了一笔不菲的善款。当天晚上回家洗澡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手臂上晒出一层明显的红,像是给他捐款的表彰似的。 谢逢歌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认为一次基金捐款已经是他和anderson最大的善缘。他很快也会忘记这件事。 但后来上英文课,他发现老师点名到“anderson”的时候,教室里总是一片沉默。 谢逢歌突然意识到,舞台上那个恣意耀眼的anderson是他的同班同学。 他们专业的英文讲师是个讲规矩又不通人情的美籍印裔,每到这时候,总是无奈地耸肩摊手,用那一口美式发音遗憾道:“哦,anderson今天又没来。太遗憾了,缺勤三分之一以上,期末我也不能让他来参加考试了,这是教务处的规定,我也很无奈。不知道这学期还能不能与anderson见面呢?” 教室里有人开始起哄,从未见过anderson的男生吹口哨:“anderson不是写安徒生童话去了吧哈哈哈哈。” 知道anderson什么情况的同学一通嗤笑:“哦不,是去演童话王子了吧?他未来可是闪耀大明星!” 于是全班都知道,anderson是个不切实际的白日幻想家—— 放着华大王牌金融不学,跑去表演系蹭什么选修课,还在娱乐圈外围到处鬼混,净想着抱金主上位。 这种人是怎么考进华大金融系的? 所有人都对这个从来不上课的学生嗤之以。 但即便这样,那个从未来过教室的同学,竟逐渐变成了一些人口中极其有趣的谈资,用以佐证娱乐圈到底有多烂。 没有人期待anderson。 只是谢逢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在每次英文老师念到anderson这个名字的时候,他总是会不经意想起手臂上曾经被秋阳晒起的红。 而时节逐渐入冬,学期已经过去三分之一。 谁也没想到的是,后面三分之二的课程,anderson竟然出乎意料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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