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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第2/2页)
过往中一直都存在,不是他想忘记就可以忘记的。 比起沈默,自己对另一段感情的需求很迫切,但是沈默不会陪着自己演戏。 他转过头去,看向另外一张床。其实也没有多惊讶,那张床是空的。沈默早就离开了。 曹勋半坐起来,失落地拨弄着头发,突然很想抽支烟。 吃完饭后,沈默发现自己手机的电量不足以支撑一个上午,他回了宿舍里拿充电宝。 之后就带着充电宝去了大会议室,坐在他的座位上。周围的人们因为昨晚的过于放纵,精气神明显比前几天差很多。 课程刚开始,沈默正准备小心地打个盹,前门就走进来一行人。为首的那位,颇为眼熟。 显然也有人认出那人了,赶紧把手机往抽屉里一放,正襟危坐,装出一副爱学习爱工作的勤奋模样。 一人带动所有人。从前排同学的表现中,沈默也认出了来者的身份,省里的某位领导,兼任本校校长。 他也不好把手机摆放在桌面,塞进了抽屉里。 上面有一条刚来的信息,是曹勋的。 “我走了。你回来了,通知我一声,咱们一起吃个饭吧。” 磨蹭到快中午,曹勋也没等到沈默的回复。他不想乱七八糟想一堆,但是沈默的坚决和果断,是他欣赏的品质,也是他心慌的品质。 他心里还留存着俞南,因为那和他的人生不可分割,和那些记忆连成一片。 带着满腹的心事,曹勋驱车回到家。刚把车停好,俞南的电话就追过来,“勋哥,今天晚上有空吗?” 曹勋问,“怎么?” 俞南说,“林薇的生日,我想小范围地聚一聚。”林薇当然不会只过一次生日,父母家各算一次,还有她那些要好的同学和朋友们,又各一次。 她也喜欢热闹,更喜欢自己作为主角的趴体,每次都玩得很嗨。 不过这次,她请曹勋的目的,是为了郑芳芳。 对,郑芳芳那姑娘,属于越挫越勇的个性,也可以说得不到的才是她最喜欢的。凭借美貌所向披靡了二十几年的她,遇到曹勋这座堡垒,久攻不下,真正激起了她的好胜心。 上次被曹勋当面拒绝,她也就是消沉了一段时日,过后越想越不服气,央了林薇,一定要再给她制造机会。 林薇心里对于曹勋的屡次拒绝也不爽,在她心里,郑芳芳是一等姐妹花,看上曹勋是曹勋的荣幸。 她隐隐也巴不得郑芳芳拿下曹勋,给她们出一口气。 于是俞南就接到了林薇的命令,务必在这个周末把曹勋请出来。 郑芳芳刚从国外旅游回来,飞机昨天到的。 时机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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