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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1 (第2/2页)
带我走入音乐殿堂的人是楚神,我当时是听了楚神的一首歌然后从此便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成为一名歌手……”他目光一转道,“我希望林影帝能和我合唱这首将我带入音乐大门的歌——。” 台下已经有观众开始交头接耳了,楚峭微微皱眉想了想,啊,好像自己是曾经有过这么一首歌,可是年代久远连他自己都忘记了。方思琪很直接地凑到麦克前道,“我都没听过耶!阿帆你呢?” 李帆想了想道,“好像楚神是曾经有过这么一首歌,不过我也记不太清楚了。”其实他记得很清楚,因为他们曾经一起参加一款综艺节目时被主持人刁难合唱这首歌,当时楚峭这首歌才刚出了没多久,又不是多么红火的曲目,李帆唱的很不顺手,在台上笨拙地像个企鹅。可眼下为了给林一城解围,他自然是不会去得罪人的,何况在他眼里林一城一直多次帮助自己和楚峭。 林一城朝他笑了笑,他知道李帆记得,因为那期节目他也看过。虽然看了那么久之前的娱乐节目有种“刨祖坟”的嫌疑,但也正是因为当时两人手牵手,好基友的演唱这首歌的场景实在太刺眼才使得他记住了这首歌。 “好。”林一城自信地一挑眉,顿时赢得台下的一阵欢呼声。张朝有些意外,但音乐声很快便响起了,林一城抢先唱了开头,而把□的那部分留给了张朝。 这个做法就很有大将之风了,众所周知,□往往能给人留下更强烈的记忆,而在表达情感上也更容易引人入胜。林一城唱的不慌不忙,一字一句都准准地扣在音节上。他嗓音本就好听,虽然没有多久音乐学龄,但在观众看来还是十分美妙动听的。而反观张朝,因为想为难林一城未遂,心中便多了杂念,老是想着压林一城一头结果自己乱了节奏,反而差之千里了。 好不容易熬到这首歌结束,林一城泰然自若,张朝倒是出了一头冷汗。林一城笑了笑,张开双臂,张朝会意地挤出一个笑容,一副激动的不能自已的样子给他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其实,我也没怎么为难阮恒不是?”林一城在他耳边低声道。 张朝浑身一震,林一城又道,“凡事给自己留条后路,不要竭泽而渔。” 分开怀抱,林一城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加油!” 张朝还没缓过来,慌乱中拿起话筒道,“谢谢林影帝!” 林一城摆摆手,下了台。 节目结束后,林一城趁着没人偷偷拦住楚峭道,“峭峭,你看我都会唱你那么久以前的歌……”挂着有些委屈的小眼神,林一城又黑心地不忘排挤别人,“李帆都不记得……” 李帆若是听见他这句话肯定气的当场吐血,从此与他割袍断义,大路朝两边,你我各一边。 楚峭转头扫了他一眼,挑眉道,“所以呢?” “嗯……所以,我不是睡觉时总习惯抱着点什么么……”林一城紧紧地盯着他,那副讨好的样子溢于言表,让楚峭忍不住想起家里某只金灿灿的生物。 甩开被拉住的手腕,楚峭转过身走开了,“那就去抱刚才那个张朝好了。” 诶?林一城看着楚峭那有些消瘦的背影傻兮兮地怔在原地,诶诶?所以……楚神你是在吃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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