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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我的 (第3/3页)
讪的女生一样,直截了当的说自己不用微信,不玩微博,没有QQ。 那看来我逼的不太紧。她意味不明的应。他倒是笑了,挺紧。 ???她后知后觉的发现这是个不正经的颜色笑话,在桌下踩了他一脚。 啊他悲嚎,表情夸张,我两万刀的限量球鞋 我信你个鬼。 她朝他做了个奇丑无比的鬼脸。 ---- 吃完了烤肉也不过两点半,离六点开始的讲座还有挺长时间,两人找了个咖啡馆泡着,单黎借了他的电脑写作业,他趴着用手机看视频。 两人的喜好不同,单黎喜欢的多是带点搞笑或竞技成分的综艺,林笙更喜欢纪录片一些。 他其实注意力并不在视频上,有些犯困,倒是她敲完了一大段,喝了口奶盖茶又凑过来,在看什么呀? 国外一个事件。总结一下就是有情人终成兄妹的故事。他懒洋洋的应,用纸擦去她嘴角残留星点的奶盖,亲了亲。而真实的事件远没有他所说的轻描淡写,已经成婚的两人无意间被发现是亲兄妹,双方痛苦万分,最后以悲剧收场。 噢。她没什么感慨,又转回身去敲键盘,想了半天,又冒出一句,不告不理。 什么? 民事诉讼的一个原则。 林笙:? 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她懒得解释,换了个角度,撑着头看了眼自己写了洋洋洒洒小几千字的文档,咖啡馆放着轻音乐,她的语调也慵懒了起来,本质上不让有近亲血缘的人结婚是因为生出来的小孩会有残疾,那如果不生小孩,在一起就在一起了呗。 可能是他们道德感重吧。她共情感不是太强,强行把自己代入又想了想,反正法律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并不是非黑即白,还是有很多灰色地带的。虽然倡导公序良俗,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到。举个难听的例子,出轨。男女朋友的普通劈腿,最多也就是从道德上去谴责了就算去告,也不会有人理会的。 她极少将这么一长串话,林笙静静听完,也没有别的想法,啪啪啪给她鼓掌,随口一问:那你会出轨吗?有法律兜底,看起来她的道德感好像确实不强。 她倒是另辟蹊径:我要是不和你确立关系,就没有机会出轨。 嗯。他又趴回了桌子上,要是我明天听到的答案还是这个,腿都给你打折。 她打开了网页,诵读的抑扬顿挫: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也拿腔拿调:你失去的是你的腿,我失去的可是我的爱情啊。 可我觉得这样挺好。她关了网页,把下巴抵在他肩上,为什么一定要是你的女朋友呢? 不然呢?他伸出左手去触她的唇,恨她为什么不能从嘴里吐出点好听的话,连个名分都没有,你图什么?图我年龄小? 女朋友才不是什么名分呢。她摇头,说出了那个经典问题,如果我是你女朋友,我和你妈掉水里,你还是必须先救你妈,除非你不会游泳。 她连理由都给了:因为在法律上,你对你妈有家庭成员之间的救助义务。 喔。他懂了,甚至还举一反三,所以我想要先救你,你得先是我的家庭成员。 对。她点头。 他又问:那如果我姐和我妈都掉水里了呢? 随便,不分先后,你尽力救就好了。她突然来了兴致,我当你姐姐好不好? 不好。他瞬间冷了脸,像只炸毛的猫,叫你几声姐姐你还当上瘾了?他伸手去扼她的下巴,语气极重,你想都不要想。 她表情微怔,气氛凝重起来。正值换歌的空档,咖啡馆里安静得有些诡异,林笙正想着自己是不是吓到他了,她瘪了瘪嘴,软糯糯的开了口撒娇:你好凶哦。 对不起。他控制住情绪,抿了抿唇呼了口气,半垂下眼皮,松开了手,五点了,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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