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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2/2页)
见到齐欢回来,陈锦连忙迎上前去想接过齐欢背在背上的大米。 齐欢没给他,把手上的猪肉和韭菜递给了陈锦。 “晚上做饺子吃。” “哥,还没过年呢。” “我想吃了。” 齐欢喜欢吃陈锦做的饺子,最喜欢猪肉韭菜的。然而李文秀是个连韭菜味都受不了的。今天去镇上闻到了味道,齐欢特别怀念。 四五个小孩子见齐欢回来了一下子跑得没影了。很快大半个村子就知道陈锦家今日吃饺子!都嚷着让自己妈妈给做,被妈妈拿着扫帚打得抱头鼠窜。 ☆、第六章 齐欢一直是一个很有目标的人,他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为了达到目的做些什么。但是在后来那两年,齐欢觉得无论做什么,他都空得发虚,每天都恨不得对着人群对着车流吼上几声。这不仅仅是因为得到一切后目标的缺失,更多的原因是因为寂寞,因为没人和他分享成功的喜悦,因为他突然间茫然了,不知道自己爬那么高赚那么多钱是为了什么。 当初他穿行在车水马龙高楼林立的街道上,指着反射着阳光熠熠生辉的高楼对陈锦说:“总有一天我也会在这里有一席之地!” 陈锦也仰起头看着那高不可攀的摩天大楼说:“哥,你一定可以的。”但是我爬不了这么高怎么办?陈锦在心里的声音齐欢听不见。 现在回想起来,一切都恍如隔世。齐欢觉得自己老了,是一种心里透出来的沧桑。经历过太多,得到的,失去的,他已经分不清哪些更重要。一心一意费尽心机地挤进上流社会却发现自己终究先天不足,学得来他们的鲜衣怒马学不来他们的得天独厚。从一个穷小子成为远航集团总裁的东床快婿,原本应该飘飘然应该享受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到头来只有一种耗尽心血的无力感。 他想陈锦,不仅是因为陈锦对他掏心掏肺的好。陈锦就像是他小时候烤地瓜时不小心留在手上的疤痕。每次一看到,回忆起的不是当时烫伤的疼痛而是地瓜那种香甜的味道。陈锦就是留在他心底的一块疤,消不了抹不掉。 这几天齐欢一直在为陈锦的户口奔波着,天亮出门日落回来。可他丝毫不觉得累不觉得麻烦,早上吃得饱饱的出去,晚上又有人等着自己回来。这样简单而充实的生活让他觉得即使整日里围着柴米油盐酱醋茶打转也没什么。 重生一次就让齐欢变得淡然了吗?金钱、权力、地位对他没有吸引力了吗?齐欢自己也不知道。他觉得双脚离开地面太久,直到回到陈锦身边才让他有踏实的感觉。双脚踩在地面上,每一步跨的都坚实有力。 今天齐欢回来比较早。 陈锦和村子里的小孩儿玩了一会儿后就回家收被子了。 托齐欢那辆坦克的福,那群一见到新鲜玩具就走不动路的野孩子甚至把齐欢的院子开辟成了新的根据地,一有空就到这里来弹弹珠拍纸牌,地上被挖得东一个坑西一个坑,树荫底下更是惨不忍睹。 陈锦有些羞涩,一般都是看着他们玩,偶尔也会尝试一下。 齐欢知道陈锦心里是喜欢这种被人接受的感觉的,所以从来不会阻止他,虽然他觉得这些玩意儿实在是孩子气。 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子,每次见到齐欢都是一个跑得比一个快,这让齐欢忍不住怀疑自己长得真的这么没有亲和力吗? “阿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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