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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4 (第1/2页)
过来自己方才那话的歧义,解释道,“不,不是这个。” 季时年笑道:“那是什么?” 秦煜封说:“我想起第一次去你家的事情。” 季时年经他这一提,沉默了一下,脑海里也想起那天上午的事情,唇间忍不住溢出了爽朗的笑声。 秦煜封也意识到自己那时候的呆蠢,面上一时有些挂不住,他伸手端起季时年面前的汤碗,企图转移话题:“把汤喝了吧,凉了就不能喝了。” 季时年也不为难他,伸手接过汤碗,拿着勺子一口一口的喝着,只是视线却总时不时落在身旁的人身上。 两人一边絮絮的说些话,一边吃完了午餐,秦煜封陪着他在休息室睡了午觉,季时年要工作,他就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对不起你们 本来说今天完结正文的,打算一章搞定,结果脱缰了,六千多字还没完结 (〃′o`) ☆、第 99 章 他好多年没有回来, 烟城变化很大,街边的店铺之类都早已不是从前的生意了但幸而因为之前就开发布局的都很好, 道路房子什么的仍旧是从前的格局,所以还不至于迷了路。 他没有坐车,只缓缓的走在人行道上,这些日子来,烟城渐渐转凉了些, 夏日的暑热散去不少, 林荫道下不时吹来凉风,让人觉得通身舒畅, 想必是心情颇好的缘故,那些热烈的喧嚣嘈杂也不能让他平顺的心变得烦躁, 就连路边吵嚷的人声和鸣笛,听在秦煜封的耳中, 似乎都成了悦耳的音符。 他走了半个多小时,找了一家饮品店,点了杯花茶, 然后从店里的书架上拿了本书看,工作日里,这样的地方更是客人稀少,厅里干净整洁, 环境清幽静谧,空调的温度也非常适宜,没有事情在前面等着去做, 一杯清茶,一卷书,简直是多少人的祈愿。 看店的员工是个年轻的女孩子,见店里来了这样俊美的客人,自然乐的他待得久一些,年轻的心中满是倾慕,却又因为性格含蓄而羞涩于上前搭讪,只是时不时的从柜台后抬起头看他。 秦煜封一旦看起书来,总能自动屏蔽周围的一切,对那店员频频投来的目光,全程的浑然未觉,等他将一本书读完了,抬手看腕上的手表,发现已经快下午五点钟了,他将书放回原来的地方,走到前台买了单,店员见他要走了,面上露出不舍的神情,却终究没能鼓起勇气多说几句话。 秦煜封年轻的时候脾气极好,面上时常带着浅笑,总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让人忍不住的想要亲近,可是多年过去,在时光和世事的消磨下,他变了许多,虽然平日里说话仍旧谦和有礼,但是周身总是环绕着淡漠的气息,特别是他带着墨镜的时候,被岁月打磨的坚毅的面部轮廓,甚至给人有些冷漠的感觉,让人想要接近的时候,却又不知道从何开始,大概这也是那姑娘一直没敢上前的原因吧。 他出来的时候,给季时年发了条短信过去,问他什么时候下班,但这次季时年并没有回信,想必是在忙工作,秦煜封想了想,在街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去了季琛攸的学校,顺便在车上的时候,给曾叔打了电话,说他会去接小家伙回来。 季琛攸所在的学校,离着他们的别墅区不是很远,步行也就十多分钟的样子,小区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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