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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臣服(H) (第3/3页)
上衣,要么和他一样不穿衣服,但无论他们自己怎么样,看他的眼神却都是无一例外的残忍。 他们打量着他,从手臂到大腿,不是带有情色性质的猥琐打量,而是人打量一块猪肉那样打量。那种眼神让他想起里狮子盯着麋鹿,是猛兽看着猎物,是饿鬼看着食物,而不是一个人看着自己的同类。他确信如果没有女女的庇护,他将被他们撕碎。 而他如果伤害女女,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没有经过语言沟通,仅仅通过这个举动,他就清楚得知了她想传达的信息:他无法反抗。 人是群体性动物,他却只有孤身一人。他就算能杀她一人,杀得了这么多人吗? 所以女女当天就解了他的绳索,甚至给了他食物,她料定他不敢碰她,除非他想死。 她可能早就看透他,他确实不想死,却也不想屈服,所以他逃了。他的衣服、鞋子都被她扒得精光,他浑身赤裸、脚踏实地地逃了。 他的脚踏在土地上,留下一个个脚印。他路过田地,每块地上都有女人在耕种,女人就像地里绿油油的谷物一样又多又生机蓬勃,一眼望不到头的田地里,也望不到男人。 他不敢停留,闷头往外跑,只要一直往一个方向跑,总能跑出去。 他跑出去了,从面对人类的威胁转变为面对野兽的威胁。这里的野兔都比他凶残。 当一个赤手空拳的现代人来到原始自然界,能活多久? 他读了十七年书,知道牛顿三大定律,却不会制作工具;他知道人的内脏分布,却不会与动物厮杀;他知道用火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起源,却不会钻木取火;他在学校运动会千米跑第一名,却跑不过这里的任何动物。 他什么都不会,白天不敢停留,夜晚不敢睡觉,侥幸活过三天,没有遇到猛兽可能是因为已经被附近的人类杀光了、赶跑了也没有遇到别的人类,他快要饿死了。 他自认为跑了很远很远,却被他们的男人轻松赶上并抓了回去。或许他们不是特意来抓他的,他们每天的狩猎范围就抵过他三天的脚程。 队伍里有人想杀他,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有多想活下去。或许第一天他有勇气死亡,但经历了三天的生存挣扎,尊严在生命面前一文不值。 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才有希望。 如果这里是原始部落,他就效仿鲁滨逊摆出SOS求救[2],如果是穿越到原始时代,他就搞玄学穿回去就算回不去,他也想活下去。 他宁可被抓回去做她的奴隶,宁可跪下来求她,也想要活下去。更何况她几次救了他。他看得出来,她对他没有恶意。 现代有一个词语叫活久见,意思是活得久了什么都能见到。或许他也能见到自己回家的那一天,但他如果死了,就什么都没可能,他将永远留在这个地方,莫名其妙地来,莫名其妙地死。 活下去,至少要见到能见到的最远处。 只要活着,什么都有可能。 活下去,活下去。 女女情不自禁抚摸上他的眼睛,王瑾瑜顺从地垂下眼,女女笑了:你的眼睛很漂亮。 王瑾瑜五体投地,毫无遮挡地露出他的要害,脖颈和后背,表示彻底的臣服。 * [1]屦:用麻、葛做的鞋。女女不认识球鞋,统称为屦。 [2]中男主人公鲁滨逊摆的是HELP,当时没有摩尔斯电码,后来为了简洁明了,大家一般都摆SOS。 * 小王:或许第一天我敢死。 实际:555救命别杀我,我来动,我来伺候你! 小王:她对我没有恶意。 实际:第一天就被强奸破处。 #小王 吹牛# #小王 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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