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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第2/2页)
学时期,他们有很长一段时间是住在同一个小区的,但从前她性格比较内向,深居简出,就算是住一个小区,也很少一块儿玩耍。 顶多,也就是林琛来找周小帅的时候偶尔碰到过几面罢了。 后来,林琛的父母辞职下海自己做生意,在别的区买了房,他初中也不再和周小帅一个学校了,就基本上没见过了。 上一次见面,还是林琛初三时和社会人士斗殴闯了祸,恰好那位受害者是机械厂一位老职工的侄子,林琛的父母领着他上门找周和平当和事佬说和的时候。 周小萌很难忘记,那时的林琛像是一头发暴后受伤的老虎,满身的伤痕,满眼的恨意,吓得她一直都蜷缩在沙发的角落里,都不敢看他。 前世,是没有今天这次见面机会的。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她和林琅成了朋友,林琅介绍堂弟林琛给她认识时,她才认出他的。 对她而言,林琛除了是周小帅的小学同学之外,也只是林琅的堂弟,他们不熟,仅此而已。 尽管觉得这问话有一点奇怪,但周小萌还是点点头,“你初中毕业后就没见过了,算算也有三年。” 林琛的目光顿时温柔下来,“是三年零两个月。” 他又冲她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三年前的六月十五号,你替我擦了碘酒,我永远都记得的。” 周小萌愣愣的回答,“哦。” 奇怪,她的印象里只记得她被吓得不轻,胆小如鼠的她,居然还有给他上药的勇气? 在离校门口二十米开外的马路边上,林琛笑着说,“我有车,送你回家吧。” 他拍了拍身旁那辆黑色的铃木隼,从后座拿出一个粉色的头盔扔了过去,“给你准备的头盔,来,我送你回家。” 周小萌环顾四周,看到不少同学都停在那里,用怀疑、鄙视、讥讽甚至还隐约夹杂着羡慕的目光望着她,一时有些为难。 她倒确实对重型机车蛮感兴趣的,但一向不爱出风头的她,又不太想在那么多关注的目光里坐上林琛的车,那样的话,明天上学,就一定会有她和社会不良小青年谈恋爱的新闻传出。 不管怎么样,她还要在耀华读一年书呢,背个早恋的名头,会让她很麻烦的。 这时,忽然身后传来一个尖利的女声,“哟,是周小萌啊,我说怎么可能有人喜欢肥婆子呢,原来是社会上的小混混呀。也是,肥婆配混混,谁也别说谁吃亏。” 周小萌皱了皱眉,她知道,那是顾璇。 作为高二(1)班的学习委员,周小萌的学习成绩一直都是第一,而顾璇作为班长,却长期屈居于第二,最接近的时候只差0 5分也有过的,可却从来都没有反超过。 因此,漂亮、有钱、身材好的顾璇,就将矮肥丑周小萌看成了对手! 平时,周小萌脾气好,性格内向,从不和人起冲突,也有点迟钝,对林璇的刻意挑衅也并不放在心里,经常以无招胜有招,巧妙化解冲突。 两个人吵不大起来,顾璇也自然占不了什么便宜。 这好不容易,遇到了周小萌和一个外校的看样子就很古惑仔的男孩在一起,还并肩走路有说有笑,甚至还要同乘一车,林璇怎么可能放过这样的机会? 她的嘲讽毫不掩饰,声音大地连过往的公交车上的人都要探出脑袋来看看究竟。 周小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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