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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默扬起一只手,手上正抓着刚才知乐送来的信,“你给我去带个人。” “带人?”败城有些意外地挑起眉,“我以为你会让我复员呢。” “你才几岁?”南默淡淡地道,“好不容易培养出来了,你以为我会让你就这么走人?我是那种做不划算买卖的人?” 败城立定站好,直视着南默的眼睛:“报告大队长,你觉得我的兵一条命值多少?” 败城的声音不大,一点也不像个兵,反而轻柔得如同温柔的歌手。他有一把好嗓子,只要不吼,总是能引人心魄。 南默挺直了腰,看着这个他一手提拔的家伙,嘴角扬起一个小小的弧度,伸出手去拍了拍败城的肩膀,一字一句的重复道:“我是那种,做不划算买卖的人吗?” 败城也笑了,微微小小的笑意,一闪而逝,快得几乎看不见。离开“潜龙”特种大队已经是注定的了,但他知道,他会回来的。 “让我去哪里?” “111。” 败城一愣:“南京的?” “嗯。” 南京军区第一集团军,原新中国第一野战部队,历史悠久的老牌野战军,其中的第一师,水陆两栖机械化步兵师,第一团,拥有闻名全军的“硬骨头六连”,可以说是整个军区步兵中的标榜。 “连长?” “去新兵连。” 败城有些傻眼:“排长?” “你想做班长啊?” 败城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很郁闷,他一个特种部队的现役少校跑去新兵连就够丢人的了,还只能当班长,他眨巴了下眼睛,讨价还价道:“好歹当个连长。” 南默瞪眼:“你以为军队你家开的?你想当什么就当什么!?” “当班长也太丢人了。”败城很快收拾了情绪,轻声回答,“现在不是新兵选班长么?” “选你个头!”南默没好气地道,“当排长去,这个兵你必须得手把手的带!” “哪个?” 一讲起这个,南默倒迟疑了,想了片刻,还是把知乐送来的信递了过去,败城迅速扫了一遍,评价道:“名字挺特别。” 南默:“……” 听过败城名字的人当然可以理解他对名字的在意,败城败城,在军队中,不管你有多大本事,起这么个名字,第一印象肯定就很差。这就是先天劣势,他想修正都没办法,也只有盯着别人的名字来解闷了。 南默清了清嗓子,道:“具体情况你也知道了,总之,我给你把人塞进去,等明年选拔,你给我带把好刀回‘潜龙’来参训。” 败城又盯着信看了会儿,道:“他父亲是逃犯。” “我认识他父亲。”南默说得十分坦然,并没有遮掩,“参加中越战争时才十六岁,侦察兵,后来做了我的班长,再后来……” 南默没有说下去,“逃犯”这个身份已经说明了一切,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如今的污点抹黑了过去的荣光,再也无法洗去。 败城的思考更为理性:“他怎么找到你的?” “来之前就联系过了。” “队长,你这样……不合规定吧?” 南默揉了揉眉心:“其他的事你别管,这个娃你得带着,他爹把娃送来是良心未泯,不想让娃儿跟着他走上绝路。而且,你想想,这个天气,这个娃穿越你们的演习区一路摸到帐篷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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