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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 (第1/2页)
尔睡个一天还能凑合,连着睡两天,就会觉得肩颈绷的难受。 在沙发上和烙饼似的滚了又滚,许涵没睡一会儿就醒了过来。 大概是晚上那顿吃的太咸,许涵嗓子发干。 躺着挣扎了两、三分钟还没能再次入睡,许涵决定起来倒杯水喝,润润喉咙。 现在墙上的挂钟指的是凌晨两点半,正是人们睡的最熟的时候。 许涵懒得开灯,干脆摸黑走到餐桌旁,借着皎洁的月光,拿起桌上的热水瓶往杯子里倒水。 就在此时,他忽然听到门口传来极其细微的响动声。 许涵的警觉性很高,他已觉得这声响不太对劲。他没敢动,端着杯子竖起耳朵细听,就在他专心聆听的时候…… 客厅的大门缓缓开了。有一阵阵透着森冷寒意的阴风从门口扑面而来。 虽然门外的人已经尽量小心拉开大门,但这屋子是老装修,大门用了好几年,门上的螺丝早已没了油,就算手脚再轻,开门时仍然会发出一阵轻微的“吱嘎”声。 这吱嘎声,在夜里显得尤其突兀。 三个黑影从半开的大门依次溜了进来,三把短刀在黑暗中泛着寒冷的青光。 许涵愣在原地寒毛直竖,不用多想,他已断定这三人是半夜想要入室行窃的小偷。 大概是被眼下的场景惊到了,许涵感觉喉咙好像有人卡着一般,发不出任何声音来求助。 那三人一进到屋里,立马就注意到有人站在客厅靠窗的桌子旁。 他们与屋主在客厅撞了个正着。 三个小偷大概也是没想到会发生这种倒霉情况,当即在原地愣了几秒。 之后,这三人估计是想破罐子破摔,连躲藏遮掩都懒得搞了,直接举着刀就朝许涵穷凶极恶地扑了过来。 许涵头脑放空,双脚就和灌了铅似的无法动弹一下。 心中“咯噔”一下,只一个念头: ——完了!我命休矣!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文中许涵提到精神病拿刀砍人不犯法的问题在这里澄清一下: 我国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所以精神病杀人、伤人并不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文中之所以这么写是为了表现一个普通小老百姓的随意吐槽写的。大家都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宝宝哦~ ☆、初显身手 许涵怔忪地望着面露狰狞,手持匕首朝他相继扑来的三个歹徒,还没来得及闭上眼睛,闪着寒光的刀尖已经向他腹部刺来。 许涵倒抽一股冷气,仿佛呼吸都停止了。 在这一刻,许涵所有的感官像被冻住一般失去了功能。 凶徒们血红的眼睛停留在他的眼前,那样残忍,却那样清晰。触目所及的所有画面顿时都切换成慢镜头,告诫着他死亡已降临。 许涵知道,这将是他死前,对人间留下的最后印象。 不是家人的哭泣,不是朋友的陪伴,更不是爱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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