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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0 (第2/2页)
的自己。 青筋迸出,紧握到指尖泛白的拳头缓缓松开,钱云笙像是一瞬间泄了气的皮球,软趴趴地躺在地上,双目无神地看着天花板。 “若是我脸花嗓子哑,你还会爱上我吗? “……不会。” 果然他们的爱都是又肤浅又廉价……钱云笙木然地想…… “我对你一见钟情……你的外貌确实起了决定性作用。”顾明月没有去否认这个事实,语言未有丝毫辩解之意。“若你一开始就脸被划花嗓子嘶哑,我不知道还能不能爱上你,或许一辈子也不可能注意到你……但是,我既然已经爱上你了,那么就算你以后脸花嗓子哑,甚至……”她说不下去后面的话,里面的假设太过不吉,“我仍然会爱你。” 钱云笙听着顾明月低婉软绵的轻诉,表情似悲似喜,无声地咬住唇闭上了眼睛。 “我们私奔吧,天涯海角我都不怕,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像是所有的勇气都凝聚在了这一句话,女人紧绷的身子松软了下来,坐在钱云笙身上静静地等待他的回复。 原文中雪荷泽选择私奔,固然有她的道理。事实上雪荷泽与钱云笙若是想要在一起,除了私奔别无他法。顾明月可以选择留在上海,先与雪家断绝关系再登报告知世人与唐英韶解除婚约,但那之后她与钱云笙该如何生活,失去了家族的庇护却生活在两家的势力范围内,承受着世人异样的眼光以及来自各方的压力,雪家唐家以及唐英韶会善罢甘休么……动身去北平,投奔雪荷泽的小姨与读书时的好友,才是目前暂时最明智的选择。 雪荷泽的小姨石小曼是近代最早几批自费出国留学的女学生之一。她出国学习的原因很特别,在愤怒于父母把姐姐嫁给粗鲁文盲的军痞,又为自己将来婚姻而担忧不安的情况下,她做出了惊世骇俗的行径——偷偷地从家里拿了一大笔钱,跑到教会拜托相熟的神父帮助自己去了美国——她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家里宣布与她断绝关系,再也不认她这个女儿。石小曼在美国待了四年,回国后身边多了一位大她近十岁的洋人富商丈夫。洋人大抵在国人眼里比自己人要高上一等,石小曼无意外地被娘家重新接受。由于她没有自己的孩子,于是一直把雪荷泽当成亲闺女疼宠。基于有类似的留洋经历,雪荷泽近两年与她的关系越发地亲密了,书信不断,甚至比同自己亲生母亲的关系还要好。 若是石小曼的话,一定能理解雪荷泽的心情吧,两人都是敢于做出惊世骇俗行为的女性。若是雪荷泽没有在半路上遭遇土匪,她或许会同钱云笙在北平安定下来,然后自然就没原女主什么事了。 怀表滴答滴答的声音在屋子里回荡,顾明月等了又等,可钱云笙好似睡着了一般,咬唇闭着眼睛毫无反应。 “我知道了……”女人声音哽咽,用万念俱灰的沙哑音色低喃出这几个字。她动作缓慢地从钱云笙身上爬起,寻思着今日是否先离开,不能逼人逼得太紧,现在不如先回住所另想个办法。 顾明月不想用自杀威胁男人的那一招,靠逼迫得来的感情,太不牢靠。 “我先……呀!”正想要做出泪流满面的表情然后告别的顾明月,突然被猛然坐起的钱云笙抓住了手腕向前一扯,她瞬间失去平衡地跌倒在了他的怀里。 男人的行为套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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