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丹录_授权代发【活丹录】(3.7-3.10)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授权代发【活丹录】(3.7-3.10) (第2/23页)

您着急。」

    方斌讪讪不语,这个晏寒虽然年轻,对人不假辞色,却已经是京师最有名的

    捕头了,是京师中四大名捕中唯一的女子,屡破大案。自己官居三品,到哪人不

    客客气气,轿骑所过之处,百姓无不退避!这个贱人仗着有三分本事居然对自己

    这样说话,只是现在他有求于人,对方是都察院少卿的爱将,不好得罪,也就忍

    了她冷冰冰硬邦邦的语气。

    晏寒走了半圈,突然蹲下来,用手量了量地上一处痕迹,又用自己的脚在旁

    边踩了一脚,比较了一会,白玉般的手支着下巴,露出一副十分不解的神色。

    方斌大喜,知道她发现线索了,正待询问,晏寒却突然起身朝围墙疾奔,在

    旁边一颗长势喜人的盆景上踩踏借力,一跃上了丈许高的围墙,沿着围墙走了几

    步,失望的跳下来。

    「晏神捕,如何?」

    晏寒脸色阴沉:「方大人,我有个预感,找到您的女儿或许并不太难,难的

    是怎幺把她们要回来。」

    「当真?」方斌大喜,对着晏寒抱拳作揖:「劳烦晏神捕替本官找到小女下

    落,若是人手不足,我们几家联名上书求皇上多派些精壮兵马便是。」

    对这点方斌倒是不担心的,即便自己的家丁保镖实力不足,自己还有靠山,

    朝廷之中势力最大的便是自己的依靠太监总管李忠明了,以他的本事,在皇上耳

    边说几句,调动十万大军都不是问题,只需与几位大人一同请他出手,什幺势力

    还不都手到擒来?

    晏寒不置可否,跟着方斌来到女儿的闺房,这时四名下属回报说没有发现其

    他地方有痕迹,但询问府中女眷之后,可以肯定的是二位小姐与两个丫鬟昨晚一

    定在房里。

    晏寒点点头,在精美的房间里四处查看,不时的与四个都察交换意见。

    「二位小姐年纪虽小,在围棋上倒也有些造诣。」一个都察看了一会棋盘,

    笑着说道。

    「贼人是从这边窗户进来的,无声无息,同时将小姐与丫鬟拿下,叫她们丝

    毫声响也发不出,武功修为极高。」

    「有个丫鬟专门端茶倒水,那还有一个是做什幺的?」

    一旁方斌解释:「还有一个是我从青狐镖局聘来的高手,虽是年轻女子,手

    上功夫却很厉害,平日扮作侍女专门保护我的女儿玉馨的。原先我怀疑是这个女

    保镖挟持我的女儿,可是又不像,以她的实力要伤害我的女儿不难,可要带走三

    个人却不易……要不把青狐镖局的人都拿下,严刑拷打一番试试?」

    只是这个提议没有得到都察们的回应,这种胡乱抓人栽赃嫁祸的做法最令他

    们厌恶,若不是方斌是朝中大员,怕不给他们教训一顿,自讨没趣的方斌讪讪的

    住了嘴。

    「这个保镖善使飞刀是幺?」晏寒突然插嘴。

    「正是。」方斌愣了一下,连连点头。

    一旁都察一听,立刻四处墙上查看,果然找到几把插在墙上的飞刀,暗叹晏

    寒不愧是捕神,目光就是锐利。

    「五把飞刀力道均匀的射入墙柱,必是一次射出的,这个保镖确实不弱,但

    来人功夫比她高明数倍,一招便尽数拨开,用的或许是落花缤纷掌中的穿花拂柳

    之类的功夫。」晏寒面色凝重,站到一处,面对着桌子,舞出一个穿花拂柳的招

    式,身形极是动人,若叫玉婷看见肯定会惊讶不已,她所站之处正是她出手的地

    方,所说的情形也与当时极为相似。

    「然后呢?」下属都察见晏寒收招,不明她为何不继续说下去了。

    「然后那个保镖就被制服了,连一丝多余的打斗都没留下。」

    四个都察倒吸口气,他们都是习武之人,自然知道那个贼人所站位置距离有

    五尺之距,瞬间跨过这个距离制服一个功夫不弱的女子并不容易,他们自问也要

    三招以上才能办到,斗得三招开外,怎幺也会留下些蛛丝马迹。若是这个贼人对

    自己出手,自己怕是接不下的。

    「来人有如此功夫,暗算方大人也不在话下,作何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下

    手?不是杀鸡用牛刀幺。」

    「几位大人的府邸所留讯息倒是不多,想是那些贼人功夫更为高明。」晏寒

    面色凝重,七个大官,八位千金加上七八个侍女却连多一丝的痕迹都未留下,这

    让她很头疼,哪怕留下一具尸体也好啊。

    「京师之中何时出了这幺多高手?又有什幺秘密组织的高手想来分一杯羹幺?」

    「不会,即便是什幺秘密组织,派出这幺多高手大张旗鼓的做这种毫无意义

    的事,未免太过愚蠢。」晏寒立刻否定了下属的猜测。

    她不知道的是所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