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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1 (第2/2页)
回信,她的口语成绩复议成功,由6.5提升为7分。雅思中心在信中向她致歉,并把复议费退至她的雅思帐户。 七个月后,她收拾好行李,右手食指配戴着金国伦套上的铂金婚戒,持学签前往加拿大,开展为期两年的留学生涯。 金国伦说他不排除“突然”飞过去看她的可能性,童笙等着。 作者有话要说: 会有小番外 第87章 11.29增加了一个番外 番外一 之前申请留学,托了一位留校工作的大学室友帮她收集某些文件。今天这位室友又联系上童笙。 “阿笙,有件事真的超乎想象的神奇。” 室友用这么玄幻的开场白,童笙以为自己未睡醒。 “刚才收发室的负责人找我,问我是不是10届经管系国贸3班的,说收发室有一封信是我们班上的同学。我说天啊,我们都毕业六七年了,哪个傻子还往学校寄信?结果我一看,不得了,邮戳是2006年10月23日的,就是大一开学没多久,从东北寄来,收件人是你!收发室解释那封信落在柜子缝里,最近搬地方挪来挪去才发现,你说神奇不神奇?服了!” 童笙一听“东北”两字,就联想到金国伦,二话不说让室友把信快递过来。 信是普通的白信封白信纸,因为在柜子缝里呆了十年,已经看得出明显的陈旧与发黄。 童笙一看笔迹,就百分百肯定是金国伦,无需多读信封上的来信信息,她直接拆开翻看里面的内容-- 阿笙: 我知道你现在还很难过,但坦白讲,上一封信我不敢提,其实我很高兴,你终于跟他分了手,我很高兴,太高兴!你本来就不应该跟他一起。他不配。 还记得高二的时候,有个周末我跟你坐公交离校,车上我说我喜欢上一个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你猜是严冬梅。 蠢蛋,我怎么可能喜欢她,相反她向我表白过,但我拒绝了! 我喜欢的人是你。 我不知道你是故意猜错还是婉转拒绝,又或者是我表达不够明显。刚上高三的时候我又说过一次。 记得吗?我跟你说,“就连大咧咧的焦地瓜都看得出我喜欢你。” 不过你当时也没有回应。 我以为你是打算专心学习应付高考,所以才故意回避。因为我不认为你是讨厌我的。我直觉你不讨厌我,甚至可能有一点点喜欢,对不对? 而我一直都喜欢你。现在你终于摆脱他,开展新生,那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 童笙捂着脸躺在床上。她放下信纸,拾起信封研究上面的邮戳,日期真的是2006年10月23日。 她记得当年十一之后,她打电话给邓嘉,被那个梁太太接听了,然后她决意分手,写信向金国伦哭诉。 而手上这一封,是金国伦当时回信之后,新写的另一封。 童笙揉了揉额头,反复细想。 信上提及的公交车那一回她早在突破雅思记起来,至于焦地瓜那一回…… 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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