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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2/2页)
个单独经过的人。 这是她和孔荻的第二次见面。 ☆、蓝颜也祸水 这次孔荻没有戴墨镜,穿着休闲,双手插在裤兜里悠闲的走过,成为了唐小维窗前第一百四十个经过的人,如果不是他行动自如,唐小维或许会以为,他是店里橱窗内不小心跑出去的模特,修长的身线和温雅的气质,像是时尚杂志的平面模特,每个与他擦肩的人都会情不自禁的回头再看几眼。 他本来已经走过了橱窗,却不知道什么引起了他的兴趣,他退回来,站在了唐小维的面前。 她看着他,他看着她,隔着玻璃,两两相望。 唐小维只知道别人叫那些好看的男人为帅哥或者美男,但再次见到孔荻后,第一次认真的看他,她觉得这两个词都不足以形容他,完美的脸型,好看的眉眼,微抿的嘴唇…… 终于相信唐琳和陈瑾旭没有夸大其词了,一直觉得他们将孔荻说的太传奇,直到见到孔荻后,唐小维突然理解了那些为他疯狂的人。 人都说,红颜祸水,后来,唐小维在孔荻身上深刻的体会到,蓝颜祸起水来红颜都可望而不可及。 孔荻站在外面,看着唐小维,唐小维也不动,两人对视良久,久到唐小维开始以为,孔荻是不是也把她当做了橱窗里的模特了。 不知道何时,孔荻向前跨了一步,蹲到窗边,嘴角微微噙了一丝笑,“我记得你。”他的声音不大,却很清晰,即使隔着窗子,唐小维也听的一清二楚。 ‘我记得你。’这样一句在别人看来再普通不过的话,从孔荻嘴里说出来,是基本不可能的,但是他却说了。 很多熟悉孔荻的人知道他们认识的过程后,都十分诧异,而在唐小维了解了孔荻后,她想起这句话时,觉得当时真应该感到荣幸,可偏偏这时候的她,丝毫没觉得有什么。 孔荻这个异类,毛病不少,最让人熟知的,一、讨厌女人;二、不记人。 而唐小维这个女人,孔荻见过一次就记住了,并且主动说了话。 关于这事儿,孔荻后来解释说,总有那么一个人,让你相信命运,让你相信彼此是为对方而生的,他和唐小维的遇见是命中注定,而他一见到她,就感觉到了。 孔荻就那样蹲在橱窗前,这样一个谁做谁怂的动作,让他做起来竟然有另一种感觉,他比任何人蹲的都好看,唐小维研究了一下,觉得这个‘蹲’做得好不好看,主要取决于腿,孔荻蹲的之所以好看是因为人家腿长,笔直笔直的两条长腿不管蜷着还是伸着,都是风景。 当然,唐小维有幸,在以后,还见识过这两条腿跪着,岔开跪着……咳! 俩人继续对视,孔荻说完那句话后就再也没说话,静静的看着橱窗后伸直双腿坐着的唐小维,唐小维平时没事儿就喜欢不说话的看着人,这毛病其实很让人抓狂,唐琳就明确表示过吃不消,而孔荻似乎不受影响,气定神闲。 棋逢对手的唐小维,喜欢此刻的感觉,有人安静的陪在身边的感觉。 “你还记得我吗?”孔荻的声音再次传来。 她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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