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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2/2页)
弟弟”,元一平上一次听到,是十年前。 简直像一声咒语,把时间倏然拉回去,十年前那个弯着眼睛笑着问“弟弟想吃什么”的人,和眼前这个颓废的醉汉,就这么毫无缝隙地重叠在一起了。 ——陈朔啊。 “一平,”陈朔笑了一下,因为左颊高高肿起的缘故,他只弯了弯右边的嘴角:“我知道你也喜欢我,你会来,就是因为你喜欢我……对不对?” 第十九章 元一平没说话。 这时那胖子也跟出来了,揣着胳膊站在两三米外的墙根儿,表情轻松自在,看戏般看着元一平和陈朔。 陈朔向着元一平迈了两步,有些踉跄。他的目光几乎是紧紧锁在元一平脸上,哑着嗓子问:“元一平,你一直就喜欢我,对吧?” 那句“对吧”尾音向下,与其说是询问,不如当作宣告。 元一平嗤笑出声:“陈朔,要点脸行不行?或者你应该去看看脑子?” 陈朔却一脸固执,无视元一平的嘲讽,慢慢地说:“一平……我昨天……说得都是真的,你还年轻,我已经……三十多了,我想和你在——” “你昨天说的是真的?你喜欢我?”元一平狠狠打断陈朔,心脏猛跳一下,几秒后,他冷笑着说:“就因为我长得像元一智吗?陈朔,你原来这么痴情的?” 陈朔骤然色变:“不是!你是你,一智是一智!元一平,你……”他忽然噤声,后退一步,微微偏了脸,目光落在元一平脚下:“你……你记不记得,当时——2007年的时候,二中旁边的平安社区有一个篮球场……” 元一平愣住:“你说什么?” 陈朔的声音越来越小:“有好几次,我下班骑自行车,路过那个篮球场……看见一个男孩子,穿着二中的校服,一个人在那里打篮球,打完篮球就自己坐着,吃一个肉夹馍……” “我当时就总是想,”陈朔的声音隐隐颤抖:“那么高一个男孩子,吃一个肉夹馍,能吃饱吗?我要是……有理由请他吃饭,就好了。” 陈朔的话像一盆开水劈头盖脸砸下来,元一平一个哆嗦,猛地回忆起那时的事。 2007年他读高一,刚开学不久,没什么朋友。晚自习开始前的晚餐时间,他偶尔会去学校旁边的废弃篮球场打球。那个篮球场旧得连篮筐都摇摇欲坠,不远处又是小区的垃圾站,所以平时没人会来。 他会提前买好一个肉夹馍——加鸡蛋加肉的,四块五,比他的巴掌小一点。这就是他的晚餐。2007年老妈的鼻子做了个小手术,把鼻炎引起的肥大的腺样体切掉了,说是小手术,也花了四千多块钱。 虽然下课时已经很饿了,但元一平还是会把肉夹馍留到打完球之后再吃——先吃的话,打完球还会饿。 他想起自己满头大汗狼吞虎咽的样子,那肉夹馍是他吃过最好吃的肉夹馍,因为饿。 所以这一切,都曾被另一个人,沉默地看在眼里? 元一平愣怔着,过了好一会儿,才问:“所以呢——你别说了!” 他一下子反应过来!陈朔的意思! ……如果说,那天下午接到陈朔在嘈杂机场打来的电话时,元一平愤怒之余尚有一丝不忍;如果说,今天晚上赶往荒人酒吧时,元一平烦躁之余还有一丝庆幸;如果说,十年了,这十年来元一平对陈朔恨了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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