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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一名理着平头的壮年男子走过来,当他看到静蓉抬头微笑的看着他时,便向静蓉报以一个微笑,于是,静蓉赶忙起身。 「先生!先生~」静蓉趋前打招呼。 「喔!」这名男子在静蓉面前站定了。 「你一个人来公园逛啊?」静蓉问道。 「对啊!」 「嗯……想不想爽一下……?」静蓉单刀直入的问。 「爽!?什么……?」 「就是……找人陪呀!」 「找什么人陪?陪什么?」这名男子似乎有点装傻。 「哎呀!就是我陪你一次啦!」 「什么一次?」 「就是……上一次床……」 「我一个人睡惯了,还是自己睡好……」男子装傻到底。 静蓉发现不得要领,便趋前附在男子的耳多旁。 「就是……你给我两千块,我陪你做一次爱啦!」 「喔~喔!原来是这样……」男子恍然大悟状。 接着男子上上下下打量静蓉一番后,说道: 「两千,有点贵,一千,好不好?」 「哦……一千太少啦!我有点不一样……你可以看看……」 说完,静蓉便使出明仁教她的招数,微微的俯身拉开前的衣襟,让那名男子看。 「不大呀!」男子说道。 「我…我不是要你看大小啦~……」 「那看什么?」 「看…看头啦!」静蓉有些气急败坏了。 「喔~是有些不同,那你要多少钱?」 「我不是说两千吗?……最少要一千五……」 不懂得做生意的静蓉,却将明仁给她的最低资底限给泄漏出来了。 「好啦!好啦!就一千五……」男子同意了。 于是,静蓉就让那名男子搂住腰,往公园旁的老宾馆走去。途中,男子不断的用手骚扰她的臀部,静蓉也没有反对,进到宾馆的走道以后,那男子更大胆的,将手探进静蓉的裙子里抚她光洁的屁股。 「野~!你里面都没穿喔?」 「对啦!你…你别那么急嘛!」 进到房间以后,静蓉稍稍将一直毛手毛脚的男子推开些,说道: 「要…要先给钱……」 那名男子听罢,假装掏钱的同时,冷不防的将静蓉的裙子掀起来。 「啊!你怎么那么皮啊?」静蓉吓了一跳。 「野~!你下面不太一样喔!先给我看一下,我钱马上给你……」 毕竟静蓉不是职业妓女,何况钱也不是她当流莺的主要目的,所以就任由那名男子对她的下体评头论足了。 有了第一次被恩客拖拉了太久的经验之后,静蓉学乖了,于是放下裙摆说道: 「好了啦!等一下给你看个够……」 不得已,那男子悻悻然的拿出一个男皮夹,数了一千五百元的钞票递给静蓉。 就在静蓉收下钞票的同时,男子开口讲话: 「你是新来的……?」 「什么……?」 「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什么……谁?」 「嘿嘿!你在这里拉客,连管区的(负责此辖区的警员)都不认识喔?」 「有人跟我投诉说,亲子公园有流莺在拉客,你是不懂还是胆子太大?在这里做这种生意!?」 「我…我……我不知道……」静蓉吓得不知道如何应对。 「求…求求你……我下次不敢了……」静蓉本能的哀求道。 铁了心的员警,不理会静蓉苦苦的哀求,坚持带她回警局做笔录。不知是员警的主动通知还是警局里面有内应,不久,就有几名记者到警局里面打算采访了,除了平面媒体记者以外,更甚者,还有电视台记者到场,羞得静蓉向警员要了一件外套,将自己的头部牢牢的包住。 后来,经过了好一阵子的折腾,记者纷纷散去以后,明仁才在深夜时分来到警局,将静蓉保释回家。 这么小小的一件抓流莺事件,却在当今社会中,于媒体圈里掀起了一阵小小的风波。不但在电视新闻里有短短的影像报导,而且在隔日的报纸上,还有斗大的标题写着太岁头上动土,副题写着笨流莺竟向管区警员拉客,内容里一开头就写道一名三十余岁沈姓已婚女子,本身是高科技业的主管,从事电脑软体设计的她,因为欲求不满,竟然于下班后化身为街头流莺,于xx亲子公园中拉客。熟料有眼无珠的她竟然不认识辖区员警………… *** *** *** *** 同时,于静蓉第一次接客的隔天,明仁要求她向世钦等人,表明要终止这种不正常的关系,并且向静蓉的公司提出辞呈。其实,主要的目的,还是要向世钦要回裸照与录影带。 这天下班后,静蓉来到世钦的住所,同时也约了佩娟到场。 当静蓉告知他们,关于明仁获知他们的奸情之后,世钦小俩口都很惊讶。经过仔细的询问与长时间考虑之后,世钦原则上同意归还裸照与录影带(世钦大概怕惹出更大的风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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