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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2/2页)
就请您离开德尔曼庄园,我一年之内都不想再看到您。” 爱丽丝夫人离开了,男爵继续在书房办公,似乎完全不在意刚才发生的事情,然而傍晚的时候,男爵又在房间拉起了小提琴,依然是那首曲子,依然那么悲伤…… …… 春夏之交的时节,正是王都的贵族们聚会的时刻,他们上午骑马散步,下午喝茶聊天,晚上跳舞缠绵。 每一位贵族,每一位绅士,每一个有身份的人都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时光。当然也有积极的钻营者,他们会利用这样的机会结交权贵,不顾一切的往上爬。 身为贵族中的一员,男爵也不能缺席这样的活动,整个德尔曼庄园繁忙起来,因为主人要前往王都的居所。 不同于乡村的悠闲生活,王都是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大都市,在这个时代,这座城市在整个世界上都称得上数一数二。 因为这座城市有世界上最先进的工厂,有最大的码头,有来自世界各国的商人,也是最大的货物集散中心,所有的物品都在这里中转,这造就了整座城市的繁荣和富饶。 不同于乡村,一座庄园就附带有建筑面积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花园和草坪,城市里的土地格外集中和昂贵。建筑鳞次栉比,越是接近富人的生活区,土地就越贵重,可以用来建筑的面积也就越狭小。 男爵在王都的别墅是一座三层楼的宅院,邻里都是身份显赫的贵族或者绅士阶层,据说整条街上都找不出一个商人出身的邻居。 这座别墅大部分时间闲置,男爵只是偶尔才过来,他总是居住在德尔曼庄园。所以对这里的仆人们来说,男爵的莅临是个大日子,从装潢就看得出来,简直焕然一新,他们必定把整座别墅都擦了一遍,甚至还打过了蜡。 这座别墅没有德尔曼庄园那样恢弘,仆人的房间总是不够用,就在我准备跟别人挤一间房时,奥斯卡男爵告知我,我可以住在他卧室旁边的客房里,方便他随时找我。 也许是因为我冒险救过他两次,虽然我们彼此间有一些尴尬,他却依然无比的信任我,无论是他的书房和卧室,都对我畅通无阻。这也意味着,只要我愿意,我可以拿到男爵身边的任何一样东西…… 这天晚上,我随男爵来到了哈洛克伯爵的宴会。 就像之前说的,仆人之间也有高低贵贱,伯爵的仆人自然比男爵的仆人高贵,绅士的仆人比商人的仆人高贵,有钱人的仆人比穷人的仆人高贵。 这些事情在一个宴会上就能展现的淋漓尽致。 我不过是男爵大人的贴身男仆,可我却比当晚许多绅士阶层的人看上去还要体面,甚至有许多人对我卑躬屈膝,直到他们发现我原来是个仆人。 哈洛克伯爵四十岁出头,是个典型的贵族。 他总是穿着华丽的外袍,带着长长的假发,皮肤惨白,有时候还会涂脂抹粉。他和妻子的关系十分僵硬,却跟女仆和情妇生了无数个私生子,每天除了享受就是享受。 他身份贵重,但是资金紧张,所以他和男爵的关系十分亲密,他大概是光顾德尔曼庄园最频繁的客人之一了。 作为伯爵‘亲密’的友人,奥斯卡男爵受到了非常隆重的欢迎,几乎伯爵一家上下都来迎接他,他们还为男爵准备了最舒适最豪华的客房,如果是一般人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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