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百七十四章 曾经有人抢劫被判了八十年 (第1/5页)
这是出自于对秦牧的完全信任。 秦牧…… 从不会说什么大话。 每次出手,都无漏网之鱼。 “机票钱我自己买吧,你给我个地点,我马上就来。” 秦牧想了想,开口回复道。 事情紧迫。 只有五天时间,他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这个案子…… 最主要的难点,是他对国外的法律不熟悉。 目前只知道了事件经过,在如何诉讼辩护这块,还是一头雾水。 要知道。 欧洲那边的法系,和本国完全不同。 本国的法系…… 在一定程度上,沿袭了最为完善的德系,以及部分美洲体系。 算是如今全球颇为完善的法律之一。 因此。 许多涉及了宗教、当地风俗的奇葩法律,在本国是没有的。 在挂断了张清源的电话之后。 他直接朝着万中元的办公室而去,将老张遇到的这個案子详细说了一遍。 说出了自己请假的想法。 “你……去国外打官司?” 而万中元听后,却是愣在了当场。 脸上尽是不信。 他知道秦牧的牛逼。 却没想到…… 秦牧连国外的法律,都想掺和一脚。 “不去没办法啊,老张被导游坑了,这个案子估计不怎么好打。” 秦牧苦笑了一声。 颇有些无奈。 他和张清源比较熟悉,对方极有可能是因为自己幸运值的缘故,而身陷黑导游事件。 真要说起来…… 还有他的原因。 而且。 在欧洲那些国家,最看重契约精神,签订的合同非常神圣。 老张既然签字了…… 就代表他愿意捐款,不能朝令夕改而反悔。 若是败诉的话…… 他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偿还的捐款。 “那你……懂那边的法律吗?” 万中元听后,又忍不住问道。 他担心的…… 是秦牧一知半解,对那边法律的造诣不深。 这样的话…… 还不如让张清源在国外直接请一个律师帮忙打官司。 此外。 国外的审判制度…… 和国内的截然不同。 国内的是二审终审制度,国外似乎还有陪审团之类的。 法官的权限极大。 听说可以凭借个人一己私欲,无视法纪,决定法律是否执行。 “这个……我只了解了部分,打算在飞机上争取多掌握一些。” 秦牧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如实说道。 这件事…… 他没怎么隐瞒,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不过有【过目不忘】技能在,他对此倒不是太过担心。 这个技能。 是目前为止,系统奖励的最实用的技能。 一目十行。 他看过的任何文献内容,都可以化作已掌握的知识,融会贯通。 再者。 国外的法律条文远没有国内这么繁杂详尽,而法律思想是共通的。 一通百通。 对他而言,难度并不大。 “好吧,我还有个问题,你的律师证……能去承接国外的案子吗?!” 万中元神情复杂的看着秦牧,又问出了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才是至关重要的。 不然的话…… 秦牧屁颠屁颠的跑到了国外,却连打官司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我了解过了,外国律师代理诉讼,可以通过授权和公证的方式,再加上一名当地律师,便可以参与法庭诉讼了。” 秦牧点了点头,认真的说道。 他要代理老张的这个案子…… 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大使馆或者其他法律机构的公证和授权。 把这个流程办理下来。 他就可以顺利在法庭上,为张清源辩护。 并没有太困难。 最后。 一番交谈完毕。 万中元批准了秦牧的假期,一批就是十天。 给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