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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曾经有人抢劫被判了八十年 (第2/5页)
了秦牧充足的时间。 而获批了假期之后。 秦牧立即预定了当晚的机票。 李卫国等人听闻这个消息,纷纷赶到了门口来给他送行。 “小秦,国外的案子可以看直播吗?你这去了国外,咱们也没法看啊。” “听说是有直播来着,但是要翻墙?我这年纪一大把了,估计没办法去翻墙了。” “怎么可能是徒手翻墙,我听我儿子说,要用梯子,咱们院的杂物间只有两把,也不够用啊。” “这个老张,去哪里溜达不好,非要去国外,国外有什么好的?” “……” 送行的同时。 众人殷切的看着秦牧,希望秦牧能在国外整点直播出来。 他们对这个国外案子…… 非常感兴趣。 这也是他们遇到的第一起国外官司! 而秦牧听着众人像模像样,一本正经的讨论,则是老脸一黑。 颇为无语。 神特么的翻墙和梯子。 就是一个连接外网的设备而已,被他们整的跟体力活一样。 “我会给小林留个链接,如果可以直播的话,再让他帮你们投屏。” 临走之前。 秦牧找到了院里的员工小林,将投屏的事情交代了一遍。 国外的庭审…… 通常也是允许直播的。 只不过…… 他们更看重个人隐私权,即便是具备公益性质,也需要在遵循当事人准许的情况下才能直播。 而这个案子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 国外法院同样是无法直播的。 “是这样啊?” 李卫国恍然大悟,不禁有些失望。 老张肯定会允许直播。 就看对方是不是愿意直播了。 在他看来。 对方这么不要脸,居然骗取他人的签名,估计不会授权同意直播了。 不出意外的话。 他们看不到这场官司的直播。 …… 当晚。 秦牧收拾好行李,登上了前往国外的飞机。 途中。 登录了专门的现行法律文献网,花钱购买了大批量的国外法律电子书。 在飞机上。 盯着手机,一目十行。 疯狂吸收着这些知识。 其中包括了该国当地的审判制度、律师制度、民事诉讼制度、刑事诉讼制度等等。 此外。 还有本案中涉及的捐款协议的《合同法》相关领域。 有【过目不忘】技能在。 他学习的速度极快,很快就对国外的法律有一整套的了解。 相较之下。 这些法律更注重于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而国内的则更看重集体的利益。 这也是为什么…… 国内更加稳定,而国外动不动就是枪战每一天。 在国外。 基层民警是危险性极高的职业,每天都有一大批的人因公殉职。 也因此…… 国外经常出现为了制止某某自杀,警方持枪将其击毙的新闻。 因为自杀的人手中,是存在致命武器的。 长期杯弓蛇影之下,没有人敢冒险,只能先发制人。 而在审判制度上。 国外施行的通常是三级二审终审制度。 民事诉讼是一方的违约行为或者不法行为或者民事侵权行为引起的,而判决的标准更多的是依照既有的判例。 即…… 曾经出现过该类似案件,已做出过判罚,那新的案子也该按照该判罚进行判处。 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保证法律的专一性和公正性。 防止判罚不同,造成有失公允。 只是…… 这样却忽视了每个案子的区别。 世界上没有两个相同的案子,当事人有可能另有苦衷…… 而民事诉讼中,还存在一个审前会议。 即法官和法院组织双方律师参与,当事人不参与该环节,三方协商,确定该案件如何审理。 有的案子…… 因为过于简单,不存在疑点,通常是三方沟通后便足以做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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