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272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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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272节 (第3/3页)

”的律师。

    “更换律师是你的权利,如果你想更换律师我也拦不住。但是在你更换律师前,该做的工作我还得做,这是我的义务。

    对了,委托协议上有约定,单方毁约不退费,我得跟你说清楚了!

    再磨叽,时间就到了。你要是真不愿意说,我就走了。”方轶一本正经的说完,将面前的委托手续推向对方,等对方表态。

    “行,你牛!既然你愿意听,我就跟你唠叨唠叨……”说着,余三强拿起笔在委托手续上签了字。

    这次被抓,让余三强明白了一个道理:牛逼的律师到哪都牛逼,整天跟在身后当舔狗的律师,见钱就上,实际上屁事做不了。

    如果方轶对他好言好语,软塌塌的,说不定他真的会要求换律师,被怼了一顿,他反而觉得方轶牛逼,这不是“贱”嘛!

    余三强没什么文化,初中毕业就开始闯社会,早年在城乡结合部做再生资源回收,说的俗点就是沿街收破烂,属于“酒干了瓶卖无”那一类的。

    后来他发现倒腾钢材比收破烂赚钱,但是他没有路子,最后他请了几个人在自家的废品收购站内炼钢条和铁条。再后来国家整治地条钢,他赚了一笔钱后,把废品收购业务转了出去。

    第582章 反正我没钱

    此后他开了三强预构件公司和三强机加工公司,混的风生水起,在北边市里算是知名企业家。

    企业办的红火,银行便会找上门,一开始余三强没想着贷款,觉得自己的公司规模不大,资金够用。

    后来上面来人鼓动他扩大规模,并承诺开发区内的地皮任他选,而且购买地皮可以给一定优惠。

    他自觉读书少,小打小闹还行,如果真把公司搞大了怕掌控不住,所以一开始他没答应扩大公司规模,但是架不住上面隔三差五的给企业家开会。

    见同行拿地后建房,地价和房价一天一个样,简直是躺着赚钱,再加上上面的鼓动,最后他出钱买了两块相连的地皮,将两家公司迁了过去。

    地皮便宜,但是扩大生产规模,厂房要建,设备要买,余三强手里的资金立刻就紧张了,后来他以三强预构件公司的名义先后从信用社贷款三百二十万元。此后因为竞争压力加大,余三强先后丢了三家大客户,收入骤减,贷款到期后余三强未能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此后,信用社的人上门催收,余三强与对方谈了几次,最后,信用社的人提议,让他以三强机加工公司的名义申请贷款,借新还旧。

    余三强觉得可行,考虑到三强机加工公司运营良好,两家公司的后期运营都需要资金,他向信用社又借了六百二十万元,其中三百多万元用于偿还三强预构件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一年后,眼看着贷款即将到期,余三强无力偿还。

    就在此时,三强预构件公司一期新建的厂房权证下发,余三强与信用社协商后,又以三强预构件公司的名义,以四千五百多平米厂房和办公楼作抵押,与信用社签订了七百五十万元的借款合同,并将之前没有偿还的剩余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并入了本次的借款合同。

    此后,三强预构件公司二期的新厂房通过了验收,并下发了权证。余三强以二期厂房做抵押,向信用社再次贷款三百五十万元。

    上述贷款到期后,信用社派人上门多次催讨,但此时的余三强手上已经没有资金,无力偿还借款。

    信用社准备起诉余三强,拍卖贷款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但是律师看过案卷材料后,发现两次贷款的抵押物均未办理抵押手续。

    此后,信用社的律师发现了更严重的问题,三强预构件公司的土地、厂房和办公楼(包含上述两项贷款的抵押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已经被余三强作价人民币八百九十万元,一次性转让给了本地的一家水泥厂。

    经信用社与水泥厂老板姜林沟通,据姜林说,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过程中,余三强向其隐瞒了三强预构件公司厂房和办公楼已经被抵押给信用社的事实。余三强收到姜林的水泥厂给付的八百九十万元转让款后,将款项偿还了两家公司的债务。

    随后信用社以贷款诈骗为由向警方报警,警方在余三强家中将其控制,此后检察院下发批捕通知,并经案件移送到了当地中院。

    经过审理,当地中院认为:被告人余三强明知三强预构件公司的厂房和办公楼已用于信用社贷款的抵押而将该厂房卖掉,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判决:被告人余三强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宣判后,余三强不服,上诉于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那家三强机加工公司现在什么状况?”方轶问道。

    “信用社的贷款到期前就卖了,钱都还货款了,我现在是身无分文。”余三强很滚刀肉的看向方轶,那意思:爱咋滴咋滴,反正我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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